專利究竟造福了誰?
Posted in Mr. Monday, 專欄, 觀點 on Apr 9th, 2008
專利主要是對發明、新型、新式樣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尚追求美感的新創作。 專利對專利權人的發明予以保護在20年內為有效時限;對新型予以保護有效時限為10年;對新式樣予以保護有效時限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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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in Mr. Monday, 專欄, 觀點 on Apr 9th, 2008
專利主要是對發明、新型、新式樣此三者經申請並通過審查後所授予的一種權利;發明是指提供新的做事方式或對某一問題提出新的技術解決方案的產品或方法;新型是指對舊事物的形狀、構造或裝置提出新的技術性創作;新式樣則是指在事物的外觀尚追求美感的新創作。 專利對專利權人的發明予以保護在20年內為有效時限;對新型予以保護有效時限為10年;對新式樣予以保護有效時限為12年。
Posted in Mr. Monday, 專欄, 科技, 管理, 觀點 on Jan 20th, 2008
如何管理知識工作者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異的年代,以及急速全球化的年代越來越重要。而早在 1959 年,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即提出了知識工作者的概念。而知識工作者主要是靠腦力來賺取生活費用,而不是以傳統的勞力。因此,我們可以說,知識工作者的 “工作型式” 很像是一個黑盒子。對於產出我們總是可以簡單衡量,但是如何管理,讓這些工作這能夠 “有效 ” 產出,是管理這些知識工作者很重要的問題,尤其是純粹以腦力來賺錢的公司。而軟體產業正式這個樣子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