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 for '專欄'

Posted by Mr. Friday
不知道在各位記憶中, 音樂的啟蒙導師, 是誰?
對我而言, 音樂的啟蒙導師不是一個人, 而是一個BBS, 叫做音樂五四三.

音樂五四三由站長馬世芳在2000年左右創立, 同時兼有BBS與WWW兩種介面. 雖然一般咸認WWW版面較為正式精美, 但是討論風氣盛極一時, 討論交流互動密切的BBS, 才是精隨所在. 在音樂五四三的BBS站裡, 有特色鮮明的音樂寫字樓(站長邀集來的音樂超級專家個人版, 以功能的觀點來說有點類似今日的blogroll), 依音樂類型或廠牌分類的討論區, 也有聚集了許多fans的歌手專版, 雖然這些歌手的名字可能很多人沒聽過 - 像是經典的搖滾人物Beatles, Rolling Stones, 到Jimi Hendrix, Pink Floyd, 再到U2, Tori Amos, Radiohead… . 當然, 還有音樂五四三的營運來源 : 音樂商品團購區. 五四三的團購清單經過站長的精挑細選, 能列在清單中都的是一時好片. 也幸虧有團購, 許多珍貴冷門唱片在大量交易下, 往往能與廠商談到不錯的價錢. 當然, 出自專人(多半是站長馬世芳)的團購商品推薦稿, 其優美手筆更是讓人忍不住一再敗家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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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Thursday
如果今天有一台機器,N個人要用,每個人使用的時間分別是t1, t2, …, tn,那麼怎樣子才能讓等待的時間最少呢?如果是以每個人的角度來說的話,當然是先搶先贏啦!不過如果是以這N個人所屬機構的角度來看,要讓全部人的等待時間最少,要如何安排使用機器的順序呢?這個時候作業系統 (OS: Operating System) 裡面的CPU Scheduling方法,就可以參考了!
首先我們先看看N個人不同的先後順序有幾種組合呢?答案是N!(N階層)種組合,譬如說5個人先後順序的組合方法就有5! = 120種組合,裡面包括第一個人先、然後第二個人、第三個人、第四個人、第五個人執行,也包括第一個人先、然後第三個人、第四個人、第五個人、最後才是第二個人執行,以及更多種組合的方法。因此我們排程的解答,就是在這麼多種組合(N!種)裡面,找到一個執行的順序,大家等待的時間加總起來是最小的。然而要怎麼找到這個解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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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Saturday
Amazon 在今天終於讓許多人期待已久的線上音樂商店正式上線了,名為 AmazonMP3,自此 Amazon 正式加入販賣數位音樂的大戰,與 Apple 的 iTunes 構成直接的競爭,根據 Amazon 官方的說法,他們的音樂商店提供了超過兩百萬首歌,其中飽含超過十八萬個歌手和兩萬個唱片公司的歌曲。亞馬遜推出這個音樂商店,實際上已經是算是相當晚進入市場,亞馬遜這個音樂商店所主打的,是他們對於 DRM (Digital Right Management) 的處理方式較為寬容,從亞馬遜下載的音樂,可以在幾乎市面上所有的播放器播放,包括蘋果公司的 iPod 和 微軟的 Zune,而且使用者可以無限量地把購買的音樂複製到自己的所有數位裝置之上,不受次數的限制。這與處處限制使用者的 iTunes 相當不同,iTunes 買下來的音樂常常只能在 iPod 上面播放,買下來的影片也有授權次數的限制,DRM 實行地相當徹底,但相信這樣的做法讓許多使用者相當地不舒服。AmazonMP3 上面的音樂,價格和 iTunes 幾乎一樣 (一首美金 0.89 cents 或是 0.99 cents),有些甚至比較便宜,加上對於 DRM 比較寬鬆的處理方式,比起 iTunes 似乎比較吸引使用者,但是亞馬遜這一家從九零年代末期網路泡沫中少數生存下來的網路公司,實際上還有一項強大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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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Friday
在網路經濟時代, 搜尋引擎排名 : SEM (Search Engine Marketing, 搜尋引擎行銷), 或者稱做SEO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 搜尋引擎排名最佳化), 大概是近年來最令人嘖嘖稱奇的行業了吧. 這個行業做的, 就是盡全力幫助一個網站的排名在Google與Yahoo上名列前矛. 乍聽之下, 大家可能會覺得好奇, 真的會有企業主買單嗎? 這種事情真的對一間公司有幫助嗎? 然而從最近一些行銷觀察上發現, SEM這項行業還真的不容人小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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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BM的企業2.0戰爭

Posted by Mr. Friday
最近這幾天關於IBM發表新Office軟體-Lotus symphony的新聞, 相信會讓許多人著實有點驚訝: 咦, IBM也打算要重新進軍文書軟體市場了嗎? 不過如果大家細研究IBM在Lotus這條產品線的動作, 可能還會有更驚人的發現, 哇靠, IBM莫非也要來搞Web 2.0 ?
早在十幾年二十年前, IBM當時可是主宰著全球的IT產業. 不過自從OS/2輸給Windows之後, 這個寶座拱手讓給了Microsoft. 而現在, 其實從前年IBM決定把個人電腦部門賣給Levono聯想, 就可以察覺一件事: IBM已經專心的把目標市場放在企業應用, 逐漸退出家用電腦市場. 看看IBM現在的產品線: 大型伺服器, Mainframe, 商用網站伺服器WebSphere Application Server, 大型軟體專案開發工具Rational, 資料庫DB2與Infomix…等等, 幾乎每個把重心放在商業應用市場, 除了少數Open Source的專案如Eclipse, 一般消費者或小型程式開發者對IBM的印象已經越來越模糊.
不過, 現在IBM似乎也開始談起Web 2.0了. 我想這不是因為IBM要回頭再進攻消費性產品市場, 而是因為Web 2.0的風潮已經吹進了企業應用當中, 變成無可抵擋的趨勢. 當許多中小企業內部開始用Wiki當作內部知識管理的工具, 當眾多網站開始以Mash-up混搭開創新的企業型態與作業模式, 當越來越多的企業主想在網路上弄影音分享, 部落格, 討論區甚至書籤網站, 藉由Web 2.0的社交性質來促進商業形象, 甚至藉以創造商業利益(例如Threadless.com, 這個以後會介紹)的時候, Web 2.0儼然將要帶動新一波的Enterprise 2.0風潮. 為此, IBM不得不搶先在這個Enterprise 2.0風潮當中想辦法卡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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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Tuesday

她走在拱門與石階串起的小巷中,陽光被屋頂與藤蔓篩落在斑駁的磚牆上。她走過庭院裡開滿紅花紫花的人家、走往漆成檸檬黃的房舍盡頭,小小的樓台上吹起爽朗的風。在海鷗飛旋的港口邊,琪琪黑色的衣裳與一頭短髮被風吹得飄揚。座落在海邊的城市,景致悠揚令人心生嚮往。

我一直一直,很想養一隻黑貓。

從小學四年級到現在、已經十五年了,我的床頭蹲坐著一隻黑貓娃娃。他的脖子上有朵精緻的紅色蝴蝶結,渾圓的小臉上兩隻眼睛往左瞧、兩隻耳朵豎立得帆船一般,小小的鼻子是個粉紅色三角形。他並且沒有嘴巴,只有八根如今已經不規則蜷曲的鬍鬚。黑貓安靜地坐著,十多年來始終一副冷而神秘、千言萬語不待多說的神色。他的腳上有張標籤,上頭除了「魔女の宅急便」之外還有「MADE IN JAPAN」的字樣。多年之後,當我開始認真搜尋宮崎駿系列的周邊商品,卻發現如今的布娃娃都變中國製的時候,市面上已經找不到同樣身形修長、氣質優雅的黑貓吉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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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掙扎規掙扎,巨輪已經開始轉動了,一但啟動了之後,就沒有辦法回頭了。馬車終究會被汽車代替;手工的人力終究會被自動化生產線代替;只有承認這個事實,看清楚事實,才能真正轉型。轉型是痛苦的,尤其是活在新舊時代之間,但是比起走入墳墓,邁向死亡,那這點痛苦也算不了什麼了。雜誌,或許就如同 Rafat Ali所說,雜誌本來就是個社群的產物,也許雜誌邁入線上,擁抱社群,那才會是唯一的出口。至於如何在網路上面獲利? 那也是等邁出第一步,踏向Web之後的事情,如果連這一步都踏不出去,那麼終究會淹沒在新時代的洪流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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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Saturday
Internationalization 和 Localization:國際化與在地化
大家都知道網路是不分國界的,但是網站是不是不分國界呢?其實答案就不一定了,而我個人認為大部分的網站都是有分國界的,這些國界並不是真實存在的國界;這些國界是存在於我們的語言、使用習慣和文化之中。 舉 social network service (SNS) 的網站為例:在美國,大家用的是 MySpace 和 Facebook;在英國,大家用的是 Bebo;在日本,大家用的是 Mixi;在中國,大家都用 QQ (雖然 QQ 並不是像 Facebook 那種純 SNS);在台灣,很不幸,最多人用的是功能破爛的丁丁大站。甚至以搜尋引擎為例也是:在美國,大家用 Google;在韓國,大家用 Naver;在中國,大家用百度。
我曾經 Google Asia Tech Renaissance 這篇文章裡面提到過 Google 想要跨入亞洲市場的掙扎和困難,一方面是該文之中提到的進入亞洲市場的時間太晚;另一方面就是我這邊談到的網站國界問題。我們必須意識到,任何使用者的使用習慣都是相當難以改變的,如果你的網站牽涉到很大程度的使用習慣的改變,那麼也許你必須三思,這種習慣的改變是不是使用者願意接受的,你的服務是不是真的值得使用者去改變自己的習慣?亦或是讓使用者一看到就轉頭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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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Saturday
現在想想,我覺得 Google 真應該頒一張感謝狀給 Yahoo!奇摩,為什麼哩?因為 Yahoo!奇摩幫助 Google 賺錢,而且是透過臭名在外的無名小站幫 Google 賺錢。理由也很簡單,Yahoo 幹嘛買下無名小站?因為它的流量和使用人數;為什麼要它的流量和使用人數?因為要靠這些流量去點擊廣告,可以賺廣告費。好吧,各位不妨去部落格觀察看看,無名小站前幾名的人氣部落客,放的是誰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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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愛情公寓其實是困難的。其一,它是已經證明可行而且成功的模式,說它好容易淪為事後諸葛,說哪裡不好,又容易感覺與事實不符。其二,它成立時, Web 2.0 此一名詞並不如現在這樣流行,而其運作模式,與其說是 Web 2.0,毋寧更接近線上遊戲,或是 Second Life 模擬人生的型態。

然而它是不得不評的。因為就個人意見,筆者認為它是台灣唯一稱得上成功的網路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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