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 for 'Business'

Posted by Mr. Friday
今天早上上班時, 朋友傳來一個新聞連結, 標題是NPR Takes First Step To Reverse Internet Royalty Rate Decision. 略述了現在國外線上廣播網站與Copyright Royalty Board的戰爭內容. 朋友說 : You should write an article about it ! 也好, 不過我就先從整個Web Radio的源起先談起吧.
有些朋友可能對線上廣播Web Radio這個服務不是很熟悉. 其實這個服務存在已經好一段時間了. Wikipedia上可以查到1995年就有專門只在網上播放的電台. 不過在90年代最常見到的, 還是一般FM廣播電台的網路版, 至今多數的廣播電臺網頁都會有連結. 後來在2002年左右有一個好心的作者,carlyle寫了一套Radiolive, 讓網民可以透過簡單的介面, 連往各大FM廣播電臺, 直接撥放廣播內容. 這套軟體實在好用, 不過當時網路的頻寬普遍不高, 許多人用撥接modem聽廣播, 每隔兩三秒就停格一次, 加上FM廣播電台也沒有很重視這一塊, 音質能有80Kb就該偷笑了, 所以這套好用的小軟體到現在知名度也不算太高. 從2005年之後就再也沒更新過了.
這就是 Radiolive的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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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Monday, Mr. Saturday
很榮幸的,Mr. Saturday邀請我來一起撰寫這一個主題。Second Life發燒的程度已經讓許多廠商都覺得很眼紅了,巴不得趕快進入這個市場分一杯羹。中國當然也不例外,因此最近大家應該在許多新聞上面都聽過了,中國的HiPiHi這個號稱是中國版的Second Life也進入了封閉測試。想必在不久之後,就可以看中國市場的虛擬風了。如果不知道HiPiHi的,這邊有個Demo影片,可以讓你好好惡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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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Monday, Mr. Saturday

Stanford大學在三月七號舉辦了一場有趣的演講:就是邀請最近在美國相當火紅的線上遊戲Second Life,其副總裁Ginsu Yoon現身說法。另外現場也請到了James Currier,現在是OOGA LABS的CEO。另外值得一提的是,Google的Mountain View總部也曾經於去年三月一號請到Linden Lab的CEO Philip Rosedale以及CTO Cory Ondrejka到現場為大家做Second Life中一些相當有趣的demo,這可能是Mr. Saturday看過最有趣的Second Life Demo之一(如果你已經等不及看這些demo的話,請下拉至文章的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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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Monday
最近的一則新聞有關Steve Jobs發表他對於音樂DRM的看法,讓我有些感觸。Jobs於2月6號在他自家的蘋果網站上發表了一則想法-「Thoughts on Music」。老謀深算的Jobs到底是葫蘆裡面賣什麼藥我是不太瞭解,但是對於解放音樂這一件事情我倒是舉雙手雙腳贊同。引用Jobs內容文章的數據,在iPod上面播放的音樂有高達97%都不是合法下載的,對於這樣一個數據真是令人一點都不覺得意外。所以,Mr. Monday 支持盜版囉? 各位親愛的讀者,結論還先不要下得這麼快,先讓我闡述一下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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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Mr. Friday
最近web 2.0的議題炒得沸沸揚揚, 許多報章雜誌甚至blogger本身都很愛提起這個字眼. 這一波網路熱潮到底”又”還能持續多久, 很多人都抱著看好戲的心態. 不過姑且不論這一波網路熱潮到底會不會再破滅, 其中一句話倒是引起我的興趣. 什麼話呢? 就是這些新興服務都打著”讓使用者自己創造有價值的內容”云云. 這句話倒是點出很多新興服務的共通點(倒不見得舊有服務沒有, 而是說最近興起的服務都有這種趨勢) : 鼓勵使用者分享. 以吸引更多的使用者參與.
如果再更深入一點的想的話, 其實這句話描述的是資訊流創造與使用的過程. 以往大家印象深刻Amazon, Yahoo!等網站, 使用者在上面獲得的資訊往往來自於特定的來源:要嘛是網站本身, 要嘛是廣告商或其他特定網站的資訊, 使用者只能處於被動接收的狀態; 不過最近開始流行的網站, 例如digg(或是國內的HemiDemi)和Youtube, 你所看到大部分的資訊, 都來自地球某個角落的另外一個人, 而你自己本身在觀看之餘, 也能夠參與分享, 形成一個正向的迴圈.
就是這段話, 激起了Mr. Friday我偶然的一個念頭:既然這些網站在資訊流(information stream)的創造與使用上有如此的差異, 那麼從這個差異的型態出發, 是不是能夠規劃出一種分類模式, 把大部分的網站都納入其中呢? 話說我一直覺得舊型的B2B, B2C, C2C分類得頗粗糙, 因為這完全是以”如何賺錢”為出發點的分類方式, 但不是所有網站都以營利為目的, 因此也不適合分類非營利網站. 好, 廢話說完了, 我試著從上述的角度出發規劃, 結果我得到下面這個圖:
這個圖表有幾個要解釋的地方.
x軸代表使用者上站後, 所得到的有價值的資訊, 大部分是由誰所提供? 左邊是單一的content provider, 中間是特定(可能與網站有合作關係)的source如廣告商, 右邊是All participating users, 也就是所有參與的使用者都能夠加入創造資訊流的行列.
y軸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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