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Aug9
手上結束這不算小的專案後,又看到這幾天Mr.6的做網站的人,「收尾巴」為何重要?一文、xdite回覆的作網站不只是外包廠商的事,以及獨孤木收尾巴?!這應該還沒開始吧!。所以讓我也來參一腳,來分享一些心得。
Category Archive for '觀點'
網路時代,你的個人資料到底歸誰所有?一瞥使用者在 Facebook 上的新營利模式
Posted in Facebook, Mr. Saturday, Web 2.0, 專欄, 網路產業, 觀點 on Dec 9th, 2007
觀察 Facebook 這一家公司很有趣的地方在於,我們可以看到一個身為前鋒的 social network,在市場上是如何地去試驗公司本身與使用者的關係,以及這些試驗出來的結果.而且三不五時這家公司總是會意外地扯出一些我們沒有料想到的議題.雖然多少抱持著一些看好戲的心態,不過 Facebook 作為 social network 的最前線,他所受到的教訓絕對也是一些跟隨者必須牢記的.
[MMDays 專欄] 一些關於 Web 2.0 的思考 (四):網路內容聚合的兩難
Posted in Google, Mr. Saturday, Web 2.0, 專欄, 網路產業, 觀點 on Dec 6th, 2007
Posted by Mr. Saturday
Google 不是只做搜尋而已,但除了搜尋之外,大部分的產品都不是最受歡迎的.Google Finance 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大家看看下圖就可以發現,Google Finance 不僅沒有威脅到 Yahoo! Finance,甚至可以說根本就是被打趴,而且到現在頭都抬不起來.紅色那條線是 Yahoo! Finance,每月不重複拜訪人數約四千萬人左右,持續成長中;最下面的粉紅色那條線是 Google Finance,每個月大約一百五十萬人.這條粉紅色的線幾乎是躺平的,代表幾乎沒有成長.
Google Finance 做不起來的原因很多,其中一個就是在美國沒有最重要的股票即時報價 (但是 Google 在中國已經有這個服務),這對於投資人何等重要,但是最後聽到 Google Finance 想要在美國推出免費的即時報價,卻是今年一月的事情,到現在似乎也不見人下來.
微軟併購 WebFives,好像又 … 慢了半拍喔?
Posted in Business, Microsoft, Mr. Saturday, Web 2.0, 網路新聞, 網路產業, 觀點 on Dec 3rd, 2007
Posted by Mr. Saturday
Mashable! 今天披漏,微軟併購了一個線上分享影音和照片的網站 WebFives,WebFives 是一個非常非常小的網站,讓使用者在上面分享照片、音樂、影片還有自己的部落格文章 (等於就是自推就對了),而且主要鎖定在行動裝置上,你去註冊之後就有自己的頁面,可以在上面 blog,簡單來說又是另一個 social networking site.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沒有聽過這個網站,也根本沒興趣知道這個網站在幹嘛.其實我也是,不過此次併購倒是給了我們一些有趣的觀察.首先是 Mashable! 提出的觀點,微軟這一家公司,老是在做慢半拍的事情,像 WebFives 這一類分享照片和影音的網站,Google 和 Yahoo! 早就已經買好了,而且幾乎已經完全整合完畢.回顧之前的併購紀錄,Google 買了 Picasa 和 YouTube 和 blogger,Yahoo! 則是買了 Flickr.這些公司都已經上了軌道,由兩家大公司在背後支撐營運地相當良好.微軟到了現在還在買這一類型的網站,之後又要花力氣整合,實在是看不出來有什麼競爭力.
當聖杯出現裂痕:Facebook 的政策大轉彎與 Social Network 的極限是?
Posted in Business, Facebook, Mr. Saturday, Web 2.0, 專欄, 網路產業, 觀點 on Dec 1st, 2007
三個禮拜前,Facebook 的創辦人 Mark Zuckerberg 在發表會上非常臭屁地公開 Facebook 的新廣告系統 social ads (Facebook 推出 Social Ads : 廣告界的聖杯?),正式名稱叫做 Beacon.並大聲地說:「這就是廣告界的聖杯!」言猶在耳.結果昨天 Facebook 突然來個政策大轉彎,大大修正了 social ads 的廣告方式,而且這個方式,恐怕會是所有人開始對 Facebook 調降預期的一個重要轉戾點.在討論之前,我首先在這邊跟大家前情提要一下:Facebook 所推出的 social ads,可以說是 social network 和網路上廣告模式的創舉,藉由這個廣告系統,Facebook 可以追蹤使用者在一些外部的網站做了什麼樣的購物行為,並且把這個購買的行為廣播給該使用者的朋友知道,如此一來變成一種自動推薦給朋友商品的運作模式,你在哪裡買了什麼東西,Facebook 就把你當作那個東西的代言人,推薦給你的朋友.此為 social ads.是相當聰明的一個點子,但是這種廣告方式卻很明顯地踩在侵犯網友隱私權的那條邊界上.所以引起一了一些使用者和團體的不滿,其中 MoveOn.org 這個組織最近就專門狂打 Facebook 這種侵犯隱私權的廣告方式,他們的行動和宣傳其實可說是相當成功,到了最近已經有超過五萬人的 Facebook 使用者上網去連署,要求 Facebook 把這種不道德的廣告方式做修正.
GPS 廠商怎麼能不擔心?Google Maps 推出手機定位功能 My Location
Posted in Business, Google, Mr. Saturday, Web 2.0, 專欄, 網路產業, 觀點 on Nov 29th, 2007
Posted by Mr. Saturday
定位對 Google 有多重要?定位當然重要囉,各位讀者沒看到定位對我們 MMDays 也很重要,所以我們頭痛得要死,廣納讀者的意見,正在想辦法把這個 blog 做進一步的提升.(以上是個很爛的冷笑話,謝謝你看完)
回歸正題,此定位非彼定位,Google 剛剛放了消息出來,正式推出 Google Maps for Mobile 2.0 的新版地圖服務 (以下簡稱 GMM).這個 2.0 版只有一個重大的功能更新,那就是從今以後使用者可以讓 GMM 幫自己的所在位置定位,這個功能名叫 My Location.定位?這個功能聽起來好像沒什麼,定位就定位,有什麼了不起,有必要把這個功能的出現當作是 2.0 版嗎?但是在我看來,這個功能卻是 Google 進一步拓展到行動通訊市場,至為關鍵的一塊拼圖.我們可以立刻從一些簡單的分析著手.
首先可能受到影響的,很明顯的就是那些 GPS 廠商,定位一向是這些廠商的強項,Google 在手機上推出了定位功能之後,要是再進一步結合 Google Maps 的找路功能,不就是變成一個現成的汽車導航系統了嗎?要是再把電腦語音的功能與這些功能結合,那 GPS 廠商不就玩完了嗎?是有這種可能的應用方式沒錯,不過這裡必須注意的是,Google 並非像 GPS 廠商那樣是使用衛星定位,GMM 的定位方式,是透過接收附近數個基地台的訊號,藉由這些訊號輔以演算法來大約判斷出使用者所在的位置.也就是說這其中是存在誤差的.至於誤差有多大目前尚不可知.只是這種用基地台的訊號定位的方式,和 GPS 的衛星定位有很大的區別,GPS 在你進入建築物之後就會收不到訊號,手機訊號在一般建築物內還是可以收得到.所以在這方面,GMM 的定位功能和 GPS 有顯著的區別.而且既然有誤差存在,我相信短時間這個功能不會威脅到傳統的 GPS 廠商.而且在沒有手機訊號的地方,GMM 也掛了.但是 GPS 可是用衛星在找你,荒山野嶺都不成問題.不過呢,這樣說起來,Google 也不賣硬體,不賣 GPS,推出這個功能要是只為了扯那些 GPS [...]
Posted by Aug 9
在資訊氾濫的網路時代,眾多的部落格寫手擁有深厚的功力與撰文技巧,常寫出一篇篇能動人心弦的好文,但往往無法獲得好評。不少文章寫得精彩萬分,卻常看到許多好文在茫茫文海中載浮載沉。一切只因沒有學會如何下對標題、下好標題。這就跟一個學富五車、內涵十足的人,只因不擅言詞或不懂穿著。所以總在一個熱鬧的社交場合被光鮮亮麗的人海包圍,藏在茫茫人海中被人忽略。只能呆在在陰暗的角落默默發呆,有時幸運的被人發現後挖掘出來,頓時驚艷全場大家才驚覺原來人海中還有這一號人物的存在。
以一篇今天的社會新聞為例,假如今天指定要你撰寫一篇社會新聞方面的文章或心得文,一篇關於堂姐替被強暴的堂妹緝凶討回公道的心得文章。你會如何去表達這一則新聞?只要掌握幾個要點,馬上讓你的文章變成吸引眾人目光、讓人推到爆的好文。
1. 未成年少女被網友性侵 堂姐挺身誘狼緝凶
這是大家一般人的寫法,詳實把該表達的重點都表達。但平鋪直敘讓標題平淡無奇,讓人從標題就了解所有內容,加上字數過讓人喪失興趣。也不會去點擊超聯結看詳細內文,所以也就喪失了讓人轉載或推文的機會。
2. 堂妹遭性侵 堂姊智擒網路色狼
這是傳統平面媒體下標的標準寫法,在一定字數內把整個過程用「故事化」表達出來,從堂妹遭逢不幸、堂姊挺身而出、用計智擒網路色狼。讓人有看故事的感覺,想知道究竟堂姊如何擒兇。這些文字點出了重點,並且讓人會想一探究竟的慾望。
3. 少女遭網友強姦 堂姊復仇上網援交捉狼
這手法是某水果日報最愛的報導方式,下標模式完全著重於辛辣、聳動的標題。這種效果最容易吸引到目光,但過度宣染與露骨的描述,久了之後將會讓讀者在心目中,將你定位成跟某類報紙為同樣等級的一類。因為標題與內文名不符實就會有露餡的一天,久而久之部分的讀者將會離你而去,甚至看到作者就會敬而遠之,更別提到用標題來吸引到更多的讀者進一步的閱讀與持續的支持。
接著看看專業記者的下標方式
4. 正妹釣網狼 替堂妹討公道
字數格式前五後六,共11字。精簡的11字中完整表達出所有意涵,更在無形中加上了關鍵字「正妹」,偷偷灑下一點香料讓人不自覺的就會上鉤。雖然整篇新聞從頭到尾都看不到正妹是從何根據而來,但光是這兩個字就足以吸引到我的目光,進而讓我有衝動點下去一探究竟。(看完後還是忍不住在心裡罵了一下記者,找個工讀生拍背影就想混水摸魚、交差了事?XD)
所以在此跟各位分享,學會一個下好文章標題方法的最快方法,就是多臨摹、多學習加上多練習記者的下標方式。但切記要選對觀摩的對象,學習要從基本功開始。不然只學半套皮毛功夫,以為學成黑暗兵法下山來卻神功未成,先引刀自宮就不好了。
原始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125/2/ot75.html
[MMDays 專欄] 當善心碰上商業現實:百元電腦給我們的啟示
Posted in Business, Mr. Saturday, 專欄, 觀點 on Nov 27th, 2007
Posted by Mr. Saturday
得知了這個消息之後,說實在,我整個感想只有無奈以及唏噓而已,大家應該都對於 MIT Media Lab 的創始人之一 Nicholas Negroponte 所提出的百元電腦計畫 (OLPC, One Laptop Per Child) 一點都不陌生,這個計畫是為了幫助非洲貧窮的小朋友,讓他們也可以有自己的電腦可以使用,用以在網路上探索這個世界的知識以及接受教育,所以 Nicholas Negroponte 與台灣的廣達電腦合作,合力製造一台要價只有一百元美金的電腦,作業系統採用 Linux,CPU 則是採用 AMD.Nicholas Negroponte 希望他所打造的百元電腦,可以在 2008 年結束之前,在全世界賣出一億五千萬台,讓全世界的貧窮小朋友都有上網的機會.這個計畫受到了相當廣大的支持,贊助經費也源源不絕地流入,甚至受到當時聯合國秘書長安南的 (Kofi Annan) 的大力支持和讚許 (當然身為一個非裔的子弟,不用力去推這個特別針對非洲貧窮小朋友的慈善計畫就太說不過去了).然後呢?
法國最新通過的一項法律,會禁止網路使用者進行盜版的行為,前兩次會發出電子警告,第三次則會切斷網路連線。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IFPI) 非常贊同法國政府的這項措施,法國總統也表示:「網際網路不能成為一個高科技的西部荒原,一個沒有法律管制的荒原。非法份子可以恣意地掠奪或交易而不受到懲罰,同時犧牲了藝術家的利益。」
We run the risk of witnessing a genuine destruction of culture…The Internet must not become a high-tech Far West, a lawless zone where outlaws can pillage works with abandon or, worse, trade in them in total impunity. And on whose backs? On artists’ backs.
人類從史前時代到石器時代,從人治到法治,是一種進步。網際網路開始受到法律的規範和保護,也是一種進步。然而,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知道法國的網路電信業者是國家所有,還是民營化,如果是區域網路裡面一個使用者違法,是否整個區域網路會一起被切斷連線?先不論孰善孰惡,以及善與惡之間的戰爭。我們是否有辦法想出新的商業模式 (business model),讓數位內容提供者,在使用者免費下載的同時,可以從其他來源獲利, 像是近年來網路廣告的獲利方式。為甚麼要如此呢?因為數位內容透過網路散佈,和古騰堡的印刷機,哪一個快?網路快!哪一個進步呢?網路進步!印刷術讓人類心智開化,連帶著帝制改成民主,今日更加先進的網路科技,居然因為收費的權益,經由立法的方式被限制住了。這樣子是退步,還是進步了呢?法規上進步了,散佈方式和速度卻退步了!
也許短期看來,免費的開放下載,讓提供數位內容的收益損失許多,然而網路或是以後更快的傳佈方式代表者數位內容就是越多人看越好,甚至會有額外價值可以出現,是以前少數人觀賞的時候不會出現的價值。既然長期來說這是無法改變的趨勢,或許我們不妨絞盡腦汁來想想,是否能夠有新的商業模式,即使使用者不是免費下載,仍舊可以用另外一種方式來付出觀賞的代價,像是網路廣告呢?讓我們都來想一想吧!
資料來源
(NYTimes) France Sets Sanctions Against [...]
BONO和他的非洲大陸
Posted in Apple, Mr. Tuesday, 專欄, 政治, 新聞, 生活, 觀點, 音樂 on Nov 14th, 2007
Posted by Mr. Tuesday
數十年前,曾有許多人相信搖滾樂「可以拯救世界」。而如今事實證明了:搖滾樂可以改變身在其中的人們,並賦予他們拯救世界的力量。
推開桌前的窗戶,入秋的晚風吹進屋間,在手臂上泛起一陣涼意。我轉開電腦的喇叭,聽見Bono正對他的觀眾們說著:「接下來這首歌,在這趟巡迴演出裡我們只唱過少數的幾次。但它說不定是這張專輯裡最好的一首歌,我們只是還沒搞清楚該怎麼在現場演唱它。而今天晚上,我想把它送給一個美麗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做Jordan。事實上這首歌是為我們所有人的女孩而寫的,但今天晚上它只屬於妳。這是〈Original of the Spec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