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前幾篇踢爆有人在Facebook開設偽BabyHome粉絲團的行銷手法之後,爆料消息源源不絕而來,而且看一看手法與註冊名單,真的是什麼都有,而且有侵權嫌疑的絕對不只BabyHome,甚至連微軟與Google都有!?天啊,想不到Facebook在台灣已經被搞得如此烏煙瘴氣!?
經過一番整理,好不容易弄出個眉目。以下就是MMDays對Facebook的暗黑行銷手法大整理!〈請注意,本篇的手法屬於綜合報導,並沒有單指任何一家公司,尤其美商全通AAMS,因為這麼做的廠商,絕對不、只、一、家。〉以下非常精采,也非常黑暗,請大家在看之前,千萬要有心理準備。
Category Archive for '行銷'
前兩篇我們才在懷疑Facebook上面擁有超過8萬多名會員的BabyHome寶貝家庭親子粉絲網,跟BabyHome網站其實可能一點關係都沒有。現在已經確認了!
感謝 Mark 的來信,台灣知名的親子線上社群 BabyHome
寶貝家庭親子網,已經正式回信確認 Facebook 上的粉絲團,「並非 BabyHome 官方設立」!
嘩,證據在手,錯不了了。
Google的大冒險:Nexus One,以及它的行銷模式
Posted in Google, Mr. Friday, 專欄, 網路新聞, 網路產業, 行銷 on Jan 8th, 2010
晚了兩天才寫這篇文章,發現現在網路上已經到處充斥著各式各樣的感想文、性能比較文,以及從北美那邊傳過來的開箱文。有很多精闢的文章已經把相關的論點講了十足十,那這裡就不贅述了。大家可以參考這幾篇文章的介紹:
Google Nexus One大長篇評測 – engadget
Nexus One:Google的「蟲洞」 – 石墨工房
Nexus One發表會的難言之隱! – Jeremy 3C
Google Nexus One 上市背後的涵義 – Mr. Jamie
後面的兩篇文章,提到了Google推出GPhone真正的目標,應該不是要跟其他手機製造商對打〈雖然還是不可避免的打到了〉,而是在打破現在電信業者壟斷的現象。看來Mr. Holiday日前的預測的確是有道理的。
Android 的目標一直包括與電信業者脫鉤,而從目前的消息看來,這隻手機會跳過電信業直接銷售。最直接的猜想是,難道是因為Google手機所附功能會直接跟電信業者對打所致?這方面大家可以參考這篇:FCC 介入調查 Google Voice app 被 Apple 拒絕事件。
Facebook爆紅對台灣網友的意義是?〈二〉──集體落伍焦慮與盲從行銷
Posted in Facebook, Mr. Friday, Taiwan, 專欄, 網路產業, 行銷 on Nov 14th, 2009
商周對於微網誌的報導,上圖為該期封面,直接問你:『你還沒用過Facebook、Twitter…嗎?』,標題是『繼email、手機後,最強的人脈武器』,後面還配了一張炸彈爆炸的蕈狀雲,代表新革命的開始。該篇報導在此。
商周的這篇報導後續威力真的很強,因為它一舉引爆了台灣40歲後、資深員工與中高階主管的集體科技恐慌症。
坦白說,這些人會不曉得微網誌是什麼也很正常。這些新興網路服務最初的目標族群是時間多、倚賴網路的年輕人,竄紅至今也不到幾年,而公司主管們長期埋首於工作之間,還有家庭、小孩要顧,都快沒自己時間了,把剩餘精力花在經營網路社群人脈上?大多數人壓根就不會有這種念頭。
對 Amazon.com 賣錯書事件的感想
Posted in Business, Mr. Tomorrow, 行銷 on Jul 29th, 2009
這則新聞我猜有不少人已經談過,甚至好像已經過時了﹝網絡新聞真快過時﹞,但我還是想談一談我的感受。
在數星期前 Amazon Kindle 的市場發生了一件事件,就是 Amazon 因為錯誤把未授權的書賣給用戶,所以擅自把用戶之前買下的電子書刪除掉,再把錢退給用戶。另一方面,Google 也聲稱他們可以隔空把用戶的 Gphone 中不合理不合法不合適……﹝一百個原因﹞…..的軟件刪掉,只是他們仍沒有需要執行而已。我很喜歡 Gottabemobile.com 的說法,「就像你買了一部電腦,幾個月後電腦商在晚上偷偷潛入你家,把你的電腦拿走,之後退款給你一樣」。剛巧我在考慮要不要買一部 Kindle,聽了這則新聞之後,也立刻倒了胃口,把原來已經拿了出來的四百多元放回錢包裏。這個時候我問了一問自己,為什麼我那麼在意這則新聞?
Dell的微網誌行銷術…
Posted in Business, Case Study, Mr. Friday, Plurk, 新聞, 行銷 on Jul 26th, 2009
Posted by Mr.Friday
有時候不需要解釋太多,光是把幾篇新聞聯擺在一起放就夠『發人深省』了。
這是數位時代7/1的報導,裡面提到了Dell引以為傲的微網誌行銷術。應該是六月多就寫好的稿子。
LV v.s. Google:搜尋經濟與商標侵權的衝突、反省,以及台灣現況
Posted in Business, Google, Mr. Friday, Mr. Saturday, Video, 專欄, 網路新聞, 網路產業, 行銷 on Mar 21st, 2009
Posted by Mr. Friday
這是今天聯合報的一則新聞,講的是2003年8月LV向Google提起的一項官司。嗚呼!時間過的真快,轉眼之間這個官司也將邁入第六年了。
Google大賣關鍵字 LV控侵權
‧聯合新聞網 2009/03/21
時尚精品LVMH集團打擊仿冒不手軟,繼控告eBay在網路賣假貨勝訴後,最近又在歐洲法院控告Google將「LV」、「Vuitton」等搜尋關鍵字眼賣給廣告商,侵害LV的品牌商標權。
LV這一季最夯的Stephen Sprouse塗鴉包已可在購物網站買到,讓LV十分光火,決定對Google提告,針對以LV之名架設購物網站的現象提出反擊。 圖/LV提供
時尚精品LVMH集團打擊仿冒不手軟,繼控告eBay在網路賣假貨勝訴後,最近又在歐洲法院控告Google將「LV」、「Vuitton」等搜尋關鍵字眼賣給廣告商,侵害LV的品牌商標權。
Google搜尋網站已成為現代人尋找資訊不可缺少的工具,龐大的資訊流量和點閱率,隱藏商機無限,廣告業者鎖定時下最夯的名牌如「LV」、「Gucci」的關鍵字眼架設廣告,往往更能吸引消費者的目光,增加點閱率。
其實這篇新聞…似乎怪怪的。LVMH早在2003年8月,就對Google提出告訴。原因是他們發現,在Google上輸入LV的相關關鍵字,排在前頭的贊助商廣告不但會出現競爭對手的網站,甚至有些是賣假貨的網站!Google是靠著對廣告商收費而獲利,但LV方面認為,Google不過濾廣告商來源的結果,已經轉變為利用LV的商標替第三者、甚至是賣假貨的宣傳而獲利。LVMH認為Google已經侵犯了LV的商標權,因此對google提出告訴。
Posted by Mr. Friday
去年這個時候,我寫過一篇文章叫「M型你個大頭」,批評的是M型這個詞彙過度濫用,所有報章雜誌把一大堆八竿子打不著的東西通通歸罪了是M型社會惹的禍。今天要來談的則是「宅經濟」,這個詞最近一兩個月也開始出現在新聞版面上。不過不一樣的是,這個「宅經濟」,倒是有一些道理可循。
Faith Popcorn,對許多鑽研行銷學的人來說一定不是個陌生的名字,因為這位女士以行銷趨勢專家著稱,Newsweek、Fortune雜誌都曾稱讚過她,而她在1992年出版了一本非常有名的書,中文就叫「爆米花報告:生活型態新預言」〈原書名:The Popcorn Report : Faith Popcorn on the Future of Your Company, Your World, Your Life 〉。
這本書寫了什麼?其實很簡單,Faith Popcorn根據自己的研究,發表了對於美國未來消費趨勢的十個走向預測。其中第一項,就跟現在的宅經濟概念很像,叫做「繭居」。以下就是爆米花報告裡面的十個趨勢:
趨勢 1:一種繭居族的新人類,家是他們的堡壘。
趨勢 2:活在現實,卻又渴望夢幻式歷險。
趨勢 3:受之無愧的小小放縱。
趨勢 4:自我喜好是選擇商品或服務的基礎。
趨勢 5:想逃脫現狀遠離都會,為自己而活。
CyberLink: MediaShow 4.0 Review
Posted in Mr. Monday, 專欄, 行銷, 觀點 on Nov 18th, 2008
Posted by Mr. Monday
由於我之前在 MMDays 上面 review 了 CyberLink Live 這個網路服務,因此,他們公司的公關在 8 月底的時候詢問我寫些關於他們最新產品的意願。大家都知道,我最喜歡看新的科技,新的產品了,因此我就爽快的答應他們了。當然,我的附帶條件是,他們的軟體要夠讓我覺得酷炫,或是特別不一樣,我才會寫。不然,寫一篇 review 也要花我很多的時間。(我沒拿半毛錢)。他們因此在八月底寄給了我 PowerDVD 8, PowerDirector 7, 以及 MediaShow 4。由於我很久沒用 DVD 軟體;不常用影音編輯軟體 (我會用,不過最近沒用到),因此我就先從 MediaShow 開始了。我發現 MediaShow 是一個很不錯的軟體,頗值得介紹,不過我前一陣子實在太忙了 (最近也沒好到那兒去),因此到現在才有點時間來跟各位介紹這個軟體。
身為軟體工程背景出身的人,我知道寫出這樣一個軟體需要的軟體工程實力以及背後的腦力;雖然 CyberLink 是目前台灣首屈一指的多媒體軟體公司,但是作為一個 Reviewer,我還是會儘量客觀的給予評論,而且是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又 CyberLink 是首屈一指的公司,因此,按照往例,還是要稍微嚴格一點的評論
部落格之不能寫的難言之隱:「幫忙行銷可以,但別讓我們尷尬,好嗎?」
Posted in Mr. Friday, 媒體, 網路產業, 行銷, 電影 on Sep 9th, 2008
Posted by Mr. Friday
這篇文章本來是可以很酸的,不過後來我決定放棄,當成趣事一則就好;反正君子有成人之美,而且這樣的事情在部落格圈裡面早不是第一次、也不是秘密了不是嗎?
事情的原由是這樣的:最近海角七號這部電影相當的火熱,連續三週的票房逆勢以倍數成長,這當然要感謝眾多影迷網友大力的推薦支持。在這股熱潮當中,我翻了翻PTT上海角七號的歷史討論,竟然看到了一篇相當好玩的文章,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下:
源頭是將近一個月前的八月初,PTT電影版的13579篇:[情報]幫推海角七,牽成克巴萊
底下的推文有人寫道:
有位帳號叫阿怪的人提出建議,希望各位Blogger可以大力義氣相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