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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r./Ms. Days (MMDays) - 網路, 資訊, 觀察, 生活Amazon</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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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10個網路公司該知道的問與答 by Mary Meeker</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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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6 Jan 2011 02:07:45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Hallowee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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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篇是其實前陣子Web 2.0 Summit 中的一個演講，跟其他人演講比起來，這篇多了很多實用的數據，完全是由商業的角度來分析，我個人是覺得蠻具有參考價值的，在這就分享給大家，在開始前，我必須承認標題&#8221;網路公司&#8221;翻得並不好，原文的標題是&#8221;Internet execs&#8221;，這通常是在公司有網路服務這塊裡最高領導人，所以應該是泛指任何有網路服務的公司，但是我google了半天，我找不到這個中文叫什麼，假如有人知道，請跟我說，我會進行修正。 Mrs. Meeker 一共提出了10個方向，我在此分別說明: 1. 全球化： 目前46%的網路使用者，只在於五個國家，分別是美國，中國，俄羅斯，印度，和巴西，除了美國以外，其他四國使用網路人口數佔總人口都低於或是接近40%（印度只有5%），最多利用手機上網的國家是美國和日本，但是值得一題的是，去年中國用手機上網的成長率是941%，Mrs. Meeker還舉了兩個超高成長的產品，一個是facebook，另一個是QQ，這兩個註冊人數差不多，但是facebook是以現實生活中分享為主，QQ則以虛擬人物為主。重要的是，你知道在世界上有哪些公司作得比你們公司還好，你有去學習他們嗎？ 2. 手機： Mrs. Meeker統計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資料，她說用Apple家族上網的人數成長率是從所未見的，即使是當初早期Netsape瀏覽器的使用人數也沒這麼快（當然，現在應該是趨近於0了），接著她列舉了手機系統的佔有率，Android 和 iOS 是目前成長最快的兩個手機系統，必且預測智慧型手機（smartphone）在後年將超過電腦的出貨量，最後她用日本最大的社群網站 Mixi 當例子，目前有84%的使用者是用手機瀏覽的，只有16%是用電腦。手機上網的成長是這麼的快速，你的公司準備好這個趨勢了嗎？ 3.社交生態圈（social ecosystems): Mrs. Meeker舉了Apple, Facebook, Google 這三家高速成長的公司，並且各自代表了不同的領域，他們以後的發展是會跟你自己公司的發展是互相競爭呢？還是互相得益？這應該是每個公司執行者要有的準備。 4. 廣告： Mrs. Meeker例舉了很多數據，網路廣告的市場將越來越大，在1995年時，每個人的廣告收益是9塊，在2009年時，每個人的廣告收益是46塊。你的公司在這方面有得益嗎？ 5.商務(commerce): 她指出現在產品必須要有快，好玩，簡單，最重要的是能不斷的改進，要不然就會淘汰，目前電子商務佔總零售業的百分比只有五，但是她相信mobile版電子商務的將會成長更多，因為mobile版的有有四大優點，1. 位址服務（Location base services) 2. 透明的價錢（即時上網比價）3. 即時折扣（像是有時間限制的coupon） 4. 數位的產品可以即時傳送（像是電子書）。 6. 媒體(media): 她這主要講的是串流影片(stream video)，光是Netfix （北美的線上租影片公司），Youtube, flash就佔了在尖峰時刻下載流量的37%，手機版的更佔了41%。這些影片能怎麼幫助你的公司呢？ 7. 網路公司的排名演化（internet company leadership evolution）： 她列了在2004年和2010，全世界最大的十五家網路公司的名單的變化，其中6家在2004年榜上有名，到2010年以被除名，你的公司準備好下個六年的改變了嗎？ 8.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篇是其實前陣子Web 2.0 Summit 中的一個演講，跟其他人演講比起來，這篇多了很多實用的數據，完全是由商業的角度來分析，我個人是覺得蠻具有參考價值的，在這就分享給大家，在開始前，我必須承認標題&#8221;網路公司&#8221;翻得並不好，原文的標題是&#8221;Internet execs&#8221;，這通常是在公司有網路服務這塊裡最高領導人，所以應該是泛指任何有網路服務的公司，但是我google了半天，我找不到這個中文叫什麼，假如有人知道，請跟我說，我會進行修正。</p>
<p>Mrs. Meeker 一共提出了10個方向，我在此分別說明:</p>
<p><strong>1. 全球化：</strong></p>
<p>目前46%的網路使用者，只在於五個國家，分別是美國，中國，俄羅斯，印度，和巴西，除了美國以外，其他四國使用網路人口數佔總人口都低於或是接近40%（印度只有5%），最多利用手機上網的國家是美國和日本，但是值得一題的是，去年中國用手機上網的成長率是941%，Mrs. Meeker還舉了兩個超高成長的產品，一個是facebook，另一個是QQ，這兩個註冊人數差不多，但是facebook是以現實生活中分享為主，QQ則以虛擬人物為主。重要的是，你知道在世界上有哪些公司作得比你們公司還好，你有去學習他們嗎？<span id="more-9774"></span></p>
<p><strong>2. 手機：</strong></p>
<p>Mrs. Meeker統計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資料，她說用Apple家族上網的人數成長率是從所未見的，即使是當初早期Netsape瀏覽器的使用人數也沒這麼快（當然，現在應該是趨近於0了），接著她列舉了手機系統的佔有率，Android 和 iOS 是目前成長最快的兩個手機系統，必且預測智慧型手機（smartphone）在後年將超過電腦的出貨量，最後她用日本最大的社群網站 Mixi 當例子，目前有84%的使用者是用手機瀏覽的，只有16%是用電腦。手機上網的成長是這麼的快速，你的公司準備好這個趨勢了嗎？</p>
<p><strong>3.社交生態圈（social ecosystems):</strong></p>
<p>Mrs. Meeker舉了Apple, Facebook, Google 這三家高速成長的公司，並且各自代表了不同的領域，他們以後的發展是會跟你自己公司的發展是互相競爭呢？還是互相得益？這應該是每個公司執行者要有的準備。</p>
<p><strong>4. 廣告：</strong></p>
<p>Mrs. Meeker例舉了很多數據，網路廣告的市場將越來越大，在1995年時，每個人的廣告收益是9塊，在2009年時，每個人的廣告收益是46塊。你的公司在這方面有得益嗎？</p>
<p><strong>5.商務(commerce):</strong></p>
<p>她指出現在產品必須要有快，好玩，簡單，最重要的是能不斷的改進，要不然就會淘汰，目前電子商務佔總零售業的百分比只有五，但是她相信mobile版電子商務的將會成長更多，因為mobile版的有有四大優點，1. 位址服務（Location base services) 2. 透明的價錢（即時上網比價）3. 即時折扣（像是有時間限制的coupon） 4. 數位的產品可以即時傳送（像是電子書）。</p>
<p><strong>6. 媒體(media):</strong></p>
<p>她這主要講的是串流影片(stream video)，光是Netfix （北美的線上租影片公司），Youtube, flash就佔了在尖峰時刻下載流量的37%，手機版的更佔了41%。這些影片能怎麼幫助你的公司呢？</p>
<p><strong>7. 網路公司的排名演化（internet company leadership evolution）：</strong></p>
<p>她列了在2004年和2010，全世界最大的十五家網路公司的名單的變化，其中6家在2004年榜上有名，到2010年以被除名，你的公司準備好下個六年的改變了嗎？</p>
<p><strong>8. Steve Jobs （Apple 的CEO):</strong></p>
<p>什麼是Steve的祕密配方呢？你的公司有嗎？她指出了兩點 &#8220;Steve 有工程師的心智(mind）還有藝術家的心（heart）&#8221; &#8220;他永遠知道未來是怎麼樣的&#8221; ，你的公司有這些元素嗎？</p>
<p><strong>9. 下一步是什麼：</strong></p>
<p>你能知道你的顧客的需求嗎？她很明確的指出了手機上網，她舉了很多因素，像是永遠連線，上網費用越來越低，速度越來越快，容易使用，好玩，越來越高容量的電池，透過網路可以&#8221;幾乎&#8221;得到任何東西</p>
<p><strong>10.總結:</strong></p>
<p>她指出大公司通常很少會有高成長率，但是這個趨勢會持續下去嗎？她舉出了很多公司的數據，像是Apple成長率是67%，Amazon是39%，騰訊(QQ)是55%，百度是76%，阿里巴巴是40%</p>
<p>完整演講可以到這裡看</p>
<p><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7yL9yrttESI&amp;feature=player_embedded">Web 2.0 Summit 2010: Mary Meeker, \&#8221;Internet Trends\&#8221;</a></p>
<p>完整的投影片可以到這裡下載</p>
<p><a href="http://www.morganstanley.com/institutional/techresearch/tenquestions_web2.html">點我</a><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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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電子書DRM的非必要之惡</title>
		<link>http://mmdays.com/2010/06/07/drm_in_ebooks/</link>
		<comments>http://mmdays.com/2010/06/07/drm_in_ebooks/#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7 Jun 2010 01:22:51 +0000</pubDate>
		<dc:creator>admin</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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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關於網路產業]]></category>
		<category><![CDATA[DRM]]></category>
		<category><![CDATA[eBook]]></category>
		<category><![CDATA[電子書]]></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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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為投稿文章，作者署名為sbl。以下為作者附註：這篇文章內容主要是根據一些個人經驗，提供一些關於電子書的”數位著作權管理”（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相關資訊和個人想法。文章的較早版本曾出現於iPhone4TW首頁，圖為iPhone4TW站長吉米丘所提供，本文是內容增補之後的版本。） iPad已經用了兩個月，最近在狂找電子書的來源，畢竟沒有書的電子閱讀器就和沒有歌曲的mp3隨身聽一樣，效益大減。 我發現其實電子出版產業是一門大學問，國外都還是有些混亂，台灣則遠遠落後，連相關訊息都很少。就我瞭解，正版電子書大部分都有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用來保護版權，聽起來對出版商很合理，可是我覺得對消費者非常不方便。 簡單來說就是你買的電子書會跟書商的閱讀器綁定，越大家的公司限制越嚴（可能因為市場佔有率大就比較不怕消費者不買帳）。ePub格式快要統一國外電子書市場，可是DRM不統一也是枉然。 拿美國前三大的電子出版商Amazon（Kindle）、B&#38;N(Nook)、Kobo來說，他們都有專用的閱讀器平台和電子書，雖然幾乎都是ePub或類似ePub的格式，可是DRM互不通用。Amazon市場最大格式也最獨家，Kobo相對另外兩家市場小很多，格式也最彈性，是用Adobe的ePub。 電子書硬體商比較有名的有Apple(iPad)和Sony，Apple一向搞封閉，所以iBook雖然能讀無DRM的ePub可是我們最常買到有DRM的書應該是無法同步進去的（所以想看有DRM的書請和Apple買）。我們在Apple book store買的書自然也不太可能拿給別的電子書讀（Apple的ePub DRM應該也是獨家的DRM，更別說有沒有辦法從iPad裡面取出電子書還是一個問題）。Sony可能因為在電子書內容上比較弱勢，所以和Kobo一樣用Adobe相對統一的ePub。 簡單說，電子書商這樣的DRM策略是在綁架消費者，你買了Kindle的書，一輩子只能用Kindle看，想用iPad看？請用Kindle App（註：iPad、iPhone上的應用軟體統稱為App）。問題是Kindle App的功能我不滿意，我想用Stanza（介面較好）、iBook（內建英漢字典，隨點即查）、iBunkoHD（中文直書，功能細緻，可能是目前iPad上最佳的中文閱讀器）看卻不被允許。又萬一十年後Amazon倒了，我想用未來更好的電子書看我長年累積的Kindle電子書怎麼辦？？重買書？（類似災情不是沒發生過，請看文末分享的第一個連結裡Bookpa的慘痛經驗）。所以我在Amazon Kindle App買一本書之後就再也不在Amazon買電子書了。 還有很多時候有的書只有某家書商有或某家比較便宜。 為了以上情況再加上常常想讀網路上其他格式的電子書，搞得現在我iPad裡有接近十種閱讀App（iBook, Kindle, Kobo, Zinio , Hami, Stanza, , iBunkoHD, iSilo, ToucheBook），我懷疑等我電子書越來越多怎麼記得住我哪本書在哪家的App裡？？（說到這離題一下，iPad應該是目前彈性最大的電子書平台，以上我舉的軟體應該幾乎可以讀遍目前主要流通的中英文電子書，如果你不是用iPad，要在非電腦上讀遍主要流通的中英文電子書你可能要準備好幾台不同的電子書機器） 台灣的情況似乎更糟，連正版書都很少，有最多書的大概就是中華電信的Hami Books，雖然號稱是ePub，就我瞭解也是特殊格式的ePub，我想花錢買書可是不想用Hami Books的閱讀介面（和Stanza就沒法比了，更別說iBunkoHD），一旦在Hami上買書就相當於被綁架，（中華電信是電信公司並不是書商，我對他的技術能力和長遠經營賣書的信心不足，有可能中華電信只是把Hami Books當作行銷他們電信服務的工具，並不是真的想努力長期耕耘電子書的市場。） 我本來就很常花錢買書，也願意花錢買電子書（盜版書有限的書源和非常不穩定的品質絕對是無法滿足真正要大量讀書獲取知識的人），可是我不願意買了書卻只能在特定公司的電子書軟硬體使用。 國外還勉強有稍微通用的Adobe DRM可以買（其實還是讓消費者很不方便），Hami的獨家ePub DRM和功能不怎樣又改進很慢的Hami 書城App我是絕對買不下手的。至於很多其他台灣電子公司出的電子書機器，連穩定書源和多元化的通用格式支援都沒有，老是強調能看金庸之類的書，我真的很懷疑買他們產品的人真的只看金庸或網路上非常有限的免費書嗎？還是不出電子書股價會跌？？？ 有人說獨家DRM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必要之惡，這點其實可以討論。 1. 從技術來說，其實很多獨家DRM也都是可以破解，Kindle, B&#38;N, Adobe DRM全都已經可以破解，我個人覺得沒被破解的格式只是因為市場佔有率太小，高手懶得研究罷了。舉例來說，今天Hami要是真的做到市場很大，可能也就會有破解了，所以單從技術面來說獨家DRM可以防止盜版可能站不太住腳。 2. 出版社可能會擔心通用DRM格式可能會發生”一旦被破解就一次全部被擊潰”，但通用DRM可能有其他技巧避免盜版，像我文末分享的第二個連結裡”閱讀迷走”的文章提到，有些DRM把購買人的訊息放進DRM裡，正版購買人就比較不會隨便散佈包涵自己訊息的電子書。(例如，我個人認為單單”信用卡上的姓名”放進DRM就可大幅提高盜版嚇阻力) 3. 以通用格式來說，讀書和音樂電影或一般軟體消費者稍有不同，我自己覺得會花錢買內容嚴謹電子書的消費者&#8221;平均&#8221;來說年齡、收入和素質較高，比較願意花錢買品質有保障也不用上天下地搜尋的正版書，也&#8221;相對&#8221;不會輕易分享自己買的電子書。可能的證據來自於雖然美國三大出版社電子書很多，也都可以破解，但網路上只找的到暢銷書例如達文西密碼或哈利波特之類的。至於華文電子書最多的則是非常通俗的小說，例如網路小說或言情小說。想找內容正經且暢銷的真的不多。 4. 以現實來說，音樂產業也一直想搞DRM，結果沒有成功過，以數位音樂來說現在我覺得KKBOX那樣的business model是成功的，可是那是音樂產業不正面面對數位化想保護既有利益失敗後只好妥協的結果。我覺得出版社現在搞電子書也是不得不為，因為你不搞，別人可能會搞，例如作者可能會自己搞，Google可能會搞，甚至消費者自己暴力用掃瞄(附註1)加OCR搞（現在的中文電子書很多可能來自於此），假設數位出版趨勢不可檔，如果硬要強加一些讓消費者不會購買的限制條件，可能會陷入之前mp3和盜版軟體的僵局（出版公司拚命防盜版，消費者拚命盜版） 5. 以消費型態來說，賣書在很多方面上和賣音樂電影不同，例如我大部分音樂聽一陣子就不聽了，電影看一次就不看了（單從這點來看數位雜誌重時效的消費特性和數位音樂和電影比較像，所以我相對看好MagV的發展），可是買書是相對嚴肅多的事，我買的很多書我會想收藏或以後再看，甚至給我家人看，所以電子書商應該搞一個符合自己產業特性且可行的business model。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本文為投稿文章，作者署名為sbl。以下為作者附註：<em>這篇文章內容主要是根據一些個人經驗，提供一些關於電子書的”數位著作權管理”（</em><e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相關資訊和個人想法。文章的較早版本曾出現於<a href="http://iphone4.tw/forums/showthread.php?t=89151">iPhone4TW</a>首頁，圖為iPhone4TW站長吉米丘所提供，本文是內容增補之後的版本。）</em></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title="DRM (吉米丘)" src="http://iphone4.tw/forums/attachment.php?attachmentid=27618&amp;stc=1&amp;d=1275453012" alt="" width="406" height="408" /></p>
<p>iPad已經用了兩個月，最近在狂找電子書的來源，畢竟沒有書的電子閱讀器就和沒有歌曲的mp3隨身聽一樣，效益大減。</p>
<p>我發現其實電子出版產業是一門大學問，國外都還是有些混亂，台灣則遠遠落後，連相關訊息都很少。就我瞭解，正版電子書大部分都有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用來保護版權，聽起來對出版商很合理，可是我覺得對消費者非常不方便。</p>
<p>簡單來說就是你買的電子書會跟書商的閱讀器綁定，越大家的公司限制越嚴（可能因為市場佔有率大就比較不怕消費者不買帳）。ePub格式快要統一國外電子書市場，可是DRM不統一也是枉然。</p>
<p><span id="more-8919"></span></p>
<p>拿美國前三大的電子出版商Amazon（Kindle）、B&amp;N(Nook)、Kobo來說，他們都有專用的閱讀器平台和電子書，雖然幾乎都是ePub或類似ePub的格式，可是DRM互不通用。Amazon市場最大格式也最獨家，Kobo相對另外兩家市場小很多，格式也最彈性，是用Adobe的ePub。</p>
<p>電子書硬體商比較有名的有Apple(iPad)和Sony，Apple一向搞封閉，所以iBook雖然能讀無DRM的ePub可是我們最常買到有DRM的書應該是無法同步進去的（所以想看有DRM的書請和Apple買）。我們在Apple book store買的書自然也不太可能拿給別的電子書讀（Apple的ePub DRM應該也是獨家的DRM，更別說有沒有辦法從iPad裡面取出電子書還是一個問題）。Sony可能因為在電子書內容上比較弱勢，所以和Kobo一樣用Adobe相對統一的ePub。</p>
<p>簡單說，電子書商這樣的DRM策略是在綁架消費者，你買了Kindle的書，一輩子只能用Kindle看，想用iPad看？請用Kindle App（註：iPad、iPhone上的應用軟體統稱為App）。問題是Kindle App的功能我不滿意，我想用Stanza（介面較好）、iBook（內建英漢字典，隨點即查）、iBunkoHD（中文直書，功能細緻，可能是目前iPad上最佳的中文閱讀器）看卻不被允許。又萬一十年後Amazon倒了，我想用未來更好的電子書看我長年累積的Kindle電子書怎麼辦？？重買書？（類似災情不是沒發生過，請看文末分享的第一個連結裡Bookpa的慘痛經驗）。所以我在Amazon Kindle App買一本書之後就再也不在Amazon買電子書了。</p>
<p>還有很多時候有的書只有某家書商有或某家比較便宜。</p>
<p>為了以上情況再加上常常想讀網路上其他格式的電子書，搞得現在我iPad裡有接近十種閱讀App（iBook, Kindle, Kobo, Zinio , Hami, Stanza, , iBunkoHD, iSilo, ToucheBook），我懷疑等我電子書越來越多怎麼記得住我哪本書在哪家的App裡？？（說到這離題一下，iPad應該是目前彈性最大的電子書平台，以上我舉的軟體應該幾乎可以讀遍目前主要流通的中英文電子書，如果你不是用iPad，要在非電腦上讀遍主要流通的中英文電子書你可能要準備好幾台不同的電子書機器）</p>
<p>台灣的情況似乎更糟，連正版書都很少，有最多書的大概就是中華電信的Hami Books，雖然號稱是ePub，就我瞭解也是特殊格式的ePub，我想花錢買書可是不想用Hami Books的閱讀介面（和Stanza就沒法比了，更別說iBunkoHD），一旦在Hami上買書就相當於被綁架，（中華電信是電信公司並不是書商，我對他的技術能力和長遠經營賣書的信心不足，有可能中華電信只是把Hami Books當作行銷他們電信服務的工具，並不是真的想努力長期耕耘電子書的市場。）</p>
<p>我本來就很常花錢買書，也願意花錢買電子書（盜版書有限的書源和非常不穩定的品質絕對是無法滿足真正要大量讀書獲取知識的人），可是我不願意買了書卻只能在特定公司的電子書軟硬體使用。</p>
<p>國外還勉強有稍微通用的Adobe DRM可以買（其實還是讓消費者很不方便），Hami的獨家ePub DRM和功能不怎樣又改進很慢的Hami 書城App我是絕對買不下手的。至於很多其他台灣電子公司出的電子書機器，連穩定書源和多元化的通用格式支援都沒有，老是強調能看金庸之類的書，我真的很懷疑買他們產品的人真的只看金庸或網路上非常有限的免費書嗎？還是不出電子書股價會跌？？？</p>
<p>有人說獨家DRM是兩害相權取其輕，必要之惡，這點其實可以討論。</p>
<p>1.	從技術來說，其實很多獨家DRM也都是可以破解，Kindle, B&amp;N, Adobe DRM全都已經可以破解，我個人覺得沒被破解的格式只是因為市場佔有率太小，高手懶得研究罷了。舉例來說，今天Hami要是真的做到市場很大，可能也就會有破解了，所以單從技術面來說獨家DRM可以防止盜版可能站不太住腳。</p>
<p>2.	出版社可能會擔心通用DRM格式可能會發生”一旦被破解就一次全部被擊潰”，但通用DRM可能有其他技巧避免盜版，像我文末分享的第二個連結裡”閱讀迷走”的文章提到，有些DRM把購買人的訊息放進DRM裡，正版購買人就比較不會隨便散佈包涵自己訊息的電子書。(例如，我個人認為單單”信用卡上的姓名”放進DRM就可大幅提高盜版嚇阻力)</p>
<p>3.	以通用格式來說，讀書和音樂電影或一般軟體消費者稍有不同，我自己覺得會花錢買內容嚴謹電子書的消費者&#8221;平均&#8221;來說年齡、收入和素質較高，比較願意花錢買品質有保障也不用上天下地搜尋的正版書，也&#8221;相對&#8221;不會輕易分享自己買的電子書。可能的證據來自於雖然美國三大出版社電子書很多，也都可以破解，但網路上只找的到暢銷書例如達文西密碼或哈利波特之類的。至於華文電子書最多的則是非常通俗的小說，例如網路小說或言情小說。想找內容正經且暢銷的真的不多。</p>
<p>4.	以現實來說，音樂產業也一直想搞DRM，結果沒有成功過，以數位音樂來說現在我覺得KKBOX那樣的business model是成功的，可是那是音樂產業不正面面對數位化想保護既有利益失敗後只好妥協的結果。我覺得出版社現在搞電子書也是不得不為，因為你不搞，別人可能會搞，例如作者可能會自己搞，Google可能會搞，甚至消費者自己暴力用掃瞄(附註1)加OCR搞（現在的中文電子書很多可能來自於此），假設數位出版趨勢不可檔，如果硬要強加一些讓消費者不會購買的限制條件，可能會陷入之前mp3和盜版軟體的僵局（出版公司拚命防盜版，消費者拚命盜版）</p>
<p>5.	以消費型態來說，賣書在很多方面上和賣音樂電影不同，例如我大部分音樂聽一陣子就不聽了，電影看一次就不看了（單從這點來看數位雜誌重時效的消費特性和數位音樂和電影比較像，所以我相對看好MagV的發展），可是買書是相對嚴肅多的事，我買的很多書我會想收藏或以後再看，甚至給我家人看，所以電子書商應該搞一個符合自己產業特性且可行的business model。</p>
<p>6.	書商真的要搞獨家DRM也不是不行，只是定價或許該低很多，消費者買你的書只能在你的平台上看，非常受限（同一家書買多了就有點像簽了賣身契）。如果沒有因為超便宜或是你保證自己出書多又快、閱讀器好、公司又不會倒，我個人是很難放心投資買有獨家DRM的電子書。</p>
<p>7.	如果因為DRM限制太多導致電子書市場做不起來，電子書商的投資一樣收不回來。可能的結果就是，你拚命防讀者盜版，最後真的不會有人盜版你的電子書，因為你的電子書沒人願意掏錢買&#8230;</p>
<p><strong>結論：</strong></p>
<p>我認同智慧財產權要保護，我也花了不少錢在數位內容上，我用KKBOX聽音樂、Netflix看電影、Zinio看雜誌、也花了不少錢買App store的軟體，但我不是因為我抓不到mp3、電影、雜誌或App，只是因為我個人覺得這幾個服務cp值夠。簡單來說我覺得數位內容應該是要做到讓消費者認為盜版&#8221;是不為也，非不能也&#8221;。單從技術方面防範盜版從以前到現在幾乎很少成功的(無論軟體、電影或音樂產業，這些產業甚至似乎都比出版業財大氣粗的多)。防盜版是必要的，但如果因此而造成正版用戶的極大不方便，可能就有點本末倒置。如果想靠獨家DRM防止盜版，只會讓我想到當年唱片業堅持不主動面對音樂數位化並想出&#8221;可行&#8221;的business model，直到多年後江山已去才和KKBOX妥協的結果。要是台灣電子書商繼續目前的走向，電子書產業在有音樂產業的前車之鑑還歹戲拖棚，我也已經有心裡準備短期內台灣看不到像樣的電子出版產業。如果台灣電子書產業最後變成這樣的結果，我只能稍微慶幸我有點能力看英文書。</p>
<p><strong>附註:</strong></p>
<li>關於讀者可能自製電子書試用過Fujitsu ScanSnap S1500掃瞄筆記，自動進紙雙面同時掃，速度和品質都很好，價錢差不多是iPad八折。YouTube查一下就可以看到同系列產品的威力。Mobile01站上很久以前就有人分享怎樣自己製作掃瞄版電子書，這類工具越來越多，越來越好，也越來越便宜，書商不趕快搞好電子書繼續拖，等到製作電子版書籍越來越簡單。難保電子書會變成和mp3一樣人人可自製。</li>
<p><strong>延伸閱讀：</strong></p>
<li>Bookpa, “<a href="http://bookpa.blogspot.com/2010/03/drmdigital-rights-management.html">DRM 是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數位著作權管理」</a>”</li>
<li>閱讀迷走, “<a href="http://www.readgoing.com/?tag=Adobe-content-server">用CRM的思維，想想DRM</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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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Amazon 的早與晚</title>
		<link>http://mmdays.com/2010/05/28/the_sooner_or_later_of_amazon/</link>
		<comments>http://mmdays.com/2010/05/28/the_sooner_or_later_of_amazon/#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8 May 2010 06:48:36 +0000</pubDate>
		<dc:creator>mmdays</dc:creator>
				<category><![CDATA[Amazon]]></category>
		<category><![CDATA[Android]]></category>
		<category><![CDATA[Readgoing 閱讀迷走]]></category>
		<category><![CDATA[eBook]]></category>
		<category><![CDATA[網路新聞]]></category>
		<category><![CDATA[關於網路產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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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註：閱讀迷走為MMDays邀請的客座部落格，原文刊載於2010/5/27，此為原文網址。 根據 Jeff Bezos 的最新談話，Amazon Kindle 似乎沒那麼快進入彩色電子書的領域，但也透露彩色電子墨水的版本持續開發中，只是沒那麼早出現在大眾面前。 相對於 iPad 或 B&#38;N 下個月即將推出的 『Novel』 彩色 Android 七吋低價（$199）閱讀機，Amazon 似乎始終堅持自己的步調，我喜歡。 Pandigital與B&#38;N邦諾書店合作的Android彩色電子閱讀器 所有人都理解一件事：這新一波的電子書風潮，重點在行動設備上，不管是專屬的閱讀機（Kindle, nook…），智慧型手機（iPhone, Android Phone…）或是新一代的平板電腦（iPad, WePad…），是這個轉變讓電子書重新成為焦點，也因此才能讓美國的電子書銷售在十年努力之後，終於站上百分之一、超越有聲書的雙重門檻。 雖然行動裝置也能瀏覽網頁，但那是「免費」領域的閱讀行為，至少目前是這樣。 Amazon 的優勢，當然是全球最大規模的書籍銷售基礎，它代表了直接面對最多的用戶，而且是持續購買紙本書的讀者。Amazon 將紙本書轉換成電子檔的行動，卻不是最近才開始。2003年亞馬遜推出「Search Inside the Book」功能時，就宣稱已經包含了12萬的品項、三千三百萬頁文字內容。 而 Amazon 併購 Mobipocket.com（也就是目前 Kindle 書籍格式 .mobi 的由來）以及 POD 廠商 BookSurge，都是2005年的事；而推出 Kindle 的時間是2007年11月。 從這個時序不難看出，先悶著頭轉內容，接著尋找打包的格式、併購整合，再推出閱讀機，Amazon進入電子書這一役，枕戈待旦了起碼五至七年（試著想想掃描、OCR 12萬本書需要多久的時間？），這正是我對任何平台廠商宣稱自己要做「華文的亞馬遜」，永遠抱持著懷疑態度的緣由。 如果我們把經營紙本書的銷售、累積的讀者群、獲取的經驗與利益一併計算下去，Amazon 建立了旁人連想都不用想的高門檻，才如屢薄冰的進入電子書市場。 於是，我們看到 Amazon 擁有最多「具銷售力」的內容，這是用時間、資本堆起來的。 這還只是前期的準備而已。 憑藉著自身累積的技術實力，Kindle 的無縫即時同步功能，甚至是經歷不太光彩的「1984」遠端刪書事件，乃至最近可以看到的「段落」標記社群統計數據…，對於數位商品、全文的管控機制，真的都準備好了。 即使這些準備都還不夠，為了讓讀者能夠隨處取用內容，Amazon 讓所有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style="color: #339966;">註：閱讀迷走為MMDays邀請的客座部落格，原文刊載於2010/5/27，此為<a href="http://www.readgoing.com/?p=576">原文網址</a>。</span></p>
<p>根據 Jeff Bezos 的最新談話，Amazon Kindle 似乎沒那麼快進入彩色電子書的領域，但也透露彩色電子墨水的版本持續開發中，只是沒那麼早出現在大眾面前。</p>
<p>相對於 iPad 或 B&amp;N 下個月即將推出的 『Novel』 彩色 Android 七吋低價（$199）閱讀機，Amazon 似乎始終堅持自己的步調，我喜歡。</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title="Novel" src="http://farm5.static.flickr.com/4068/4647022824_bfa94022a2_o.png" alt="" width="484" height="328" /></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Pandigital與B&amp;N邦諾書店合作的Android彩色電子閱讀器</p>
<p>所有人都理解一件事：這新一波的電子書風潮，重點在行動設備上，不管是專屬的閱讀機（Kindle, nook…），智慧型手機（iPhone, Android Phone…）或是新一代的平板電腦（iPad, WePad…），是這個轉變讓電子書重新成為焦點，也因此才能讓美國的電子書銷售在十年努力之後，終於站上百分之一、超越有聲書的雙重門檻。</p>
<p>雖然行動裝置也能瀏覽網頁，但那是「免費」領域的閱讀行為，至少目前是這樣。</p>
<p><span id="more-8864"></span></p>
<p>Amazon 的優勢，當然是全球最大規模的書籍銷售基礎，它代表了直接面對最多的用戶，而且是持續購買紙本書的讀者。Amazon 將紙本書轉換成電子檔的行動，卻不是最近才開始。2003年亞馬遜推出「Search Inside the Book」功能時，就宣稱已經包含了12萬的品項、三千三百萬頁文字內容。</p>
<p>而 Amazon 併購 Mobipocket.com（也就是目前 Kindle 書籍格式 .mobi 的由來）以及 POD 廠商 BookSurge，都是2005年的事；而推出 Kindle 的時間是2007年11月。</p>
<p>從這個時序不難看出，先悶著頭轉內容，接著尋找打包的格式、併購整合，再推出閱讀機，Amazon進入電子書這一役，枕戈待旦了起碼五至七年（試著想想掃描、OCR 12萬本書需要多久的時間？），這正是我對任何平台廠商宣稱自己要做「華文的亞馬遜」，永遠抱持著懷疑態度的緣由。</p>
<p>如果我們把經營紙本書的銷售、累積的讀者群、獲取的經驗與利益一併計算下去，Amazon 建立了旁人連想都不用想的高門檻，才如屢薄冰的進入電子書市場。</p>
<p>於是，我們看到 Amazon 擁有最多「具銷售力」的內容，這是用時間、資本堆起來的。</p>
<p>這還只是前期的準備而已。</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class="aligncenter" title="Kindle" src="http://farm4.static.flickr.com/3371/4646407785_389fa2eff5_o.jpg" alt="" width="400" height="300" /></p>
<p>憑藉著自身累積的技術實力，Kindle 的無縫即時同步功能，甚至是經歷不太光彩的「1984」<a href="http://mmdays.com/2009/07/29/amazon-2/">遠端刪書事件</a>，乃至最近可以看到的「段落」標記社群統計數據…，對於數位商品、全文的管控機制，真的都準備好了。</p>
<p>即使這些準備都還不夠，為了讓讀者能夠隨處取用內容，Amazon 讓所有的 Kindle 閱讀機都內建連接資料網路的能力，讀者卻無須支付任何費用，這樣鋪天蓋地、無一遺漏的準備，才是 Amazon 獨佔目前電子書市場百分之九十的真義。</p>
<p>即使後進者眾，蘋果 iPad 誓師踩在 Amazon 的肩上再向前跨一步，Amazon 依然穩健地向前行。為了鼓勵自助出版，Amazon DTP 平台即將開放更高的利益攤分比（70％回歸作者）、自行經營的 AmazonEncore，以及剛剛宣布的 AmazonCrossing 翻譯書系列，持續補足數位出版與閱讀的每一道缺口、構築每一道防線。</p>
<p>iPad 與 Kindle，其實都在建構數位新閱讀的風景。目前為止，iPad 對於多媒體的、彩色的、複合應用的、新創的閱讀形式，開啟了一個實驗場，參與者還不太多、成果也不盡理想，事實上雖然 iPad 的使用者大多滿意，甚或驚訝於 iPad 帶來的使用體驗，但恐怕直到2010年秋天、替 iPad 量身調制的 iPhone OS 4 出現之前，我們都還不會看到真正優質、或讓人驚艷的成品。</p>
<p>而 Amazon，只要鎖定原本在紙本書市場中，以文字為主的大宗讀物（本來就是以黑白印刷呈現的），就不難維持一個領先地位，即使小幅降低佔比，只要整體電子書市場成長，Amazon 仍是最大贏家。</p>
<p>同時，雖然受限於蘋果的金流功能限制，Kindle 依然第一時間登上了 iPhone、iPad，而在 Android 上的 Kindle 版本，機能就明顯完整許多。還有 PC 版、Mac版…，Amazon 不放過任何一個平台，表現也都恰如其份。</p>
<p>最終，或許兩、三年之內，我們還是會看到彩色版的 Kindle，縱觀各項因素來看，即使五年內電子書在美國的銷售能夠站上百分之十的高門檻，這個進度也不算晚。</p>
<p>然後，下一個可怕的玩家，正是也悶著頭、從圖書館藏著手掃描、引發一堆爭議的 Google，仔細看一下，它的路徑不正是循著 Amazon 的老路而來？優先解決內容的問題，而且避掉與內容商的冗長洽談，先掃描取得內容再說，最多是不呈現、拿來練技術罷了。</p>
<p>Google 在直接面對消費者的商務、以及設備開發與經營的層面上，實在是嫩得很，所以這條路或許不會那麼理想、那麼順暢，但它終究會學會的，只是時間長短、手段如何而已。</p>
<p>如果硬要替數位出版的幾個新玩家評分，Amazon 目前依然遙遙領先，Google 根本還沒開進戰場，至於蘋果，由於 iBookStore 主要依靠傳統出版商供應內容，這一環反而是最吊詭、甚至是最緩慢的；App 格式的各項變種、新創形式，恐怕才是幾年之內我們會看到的主力，認真說起來，這些新的應用與嘗試，與 Amazon Kindle 的主力並不重疊，這是個好現象。</p>
<p>順便補充一下，Amazon 在2010年初，又併購了一家叫做 Touchco 的公司，核心是多重觸控螢幕技術，下一代的 Kindle 可以期待。<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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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對 Amazon.com 賣錯書事件的感想</title>
		<link>http://mmdays.com/2009/07/29/amazon-2/</link>
		<comments>http://mmdays.com/2009/07/29/amazon-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9 Jul 2009 02:58:06 +0000</pubDate>
		<dc:creator>Mr. Tomorrow</dc:creator>
				<category><![CDATA[Amazon]]></category>
		<category><![CDATA[Business]]></category>
		<category><![CDATA[Mr. Tomorrow]]></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銷]]></category>
		<category><![CDATA[Kindle]]></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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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這則新聞我猜有不少人已經談過，甚至好像已經過時了﹝網絡新聞真快過時﹞，但我還是想談一談我的感受。 在數星期前 Amazon Kindle 的市場發生了一件事件，就是 Amazon 因為錯誤把未授權的書賣給用戶，所以擅自把用戶之前買下的電子書刪除掉，再把錢退給用戶。另一方面，Google 也聲稱他們可以隔空把用戶的 Gphone 中不合理不合法不合適&#8230;&#8230;﹝一百個原因﹞&#8230;..的軟件刪掉，只是他們仍沒有需要執行而已。我很喜歡 Gottabemobile.com 的說法，「就像你買了一部電腦，幾個月後電腦商在晚上偷偷潛入你家，把你的電腦拿走，之後退款給你一樣」。剛巧我在考慮要不要買一部 Kindle，聽了這則新聞之後，也立刻倒了胃口，把原來已經拿了出來的四百多元放回錢包裏。這個時候我問了一問自己，為什麼我那麼在意這則新聞？ 最直覺就能想到的是，如果將來要用一本書時，突然發現它不見了怎辦？用 Kindle  來看一些消閒書籍的用戶可能不很在意，反正消閒的意思就是看也可不看也可，也許很容易就可以找第二本書看﹝雖然如果看了一至六集但第七集不見了的話你仍然會想把你的電子書打爛﹞。但新一代的 Kindle DX 的宣傳不是重點提及Kindle是適合大學生用來看教科書用的嗎？試想想如果你在考試之前一晚發現自己之前買的書不見了，你會怎辦？ 更重要的是，Amazon 把它辛辛苦苦建立出來的那種「就像你買了一本實體書回家」的感覺摧毀得一乾二淨。實體書除了有紙的質感，和你可以邊看邊寫記下感想的好處外，更重要的是它讓顧客感到他們「買了一件實體的東西回家」。也許在 MMDAYS 的人大都是常常上網用電腦的人，未必可以理解很多人對電腦中的東西總是有些戒心。要令人覺得自己「買了一件東西回家」是令人們接受各種電子化產品的一個大難關啊。情況就好像在一些較落後的國家推廣銀行服務一樣，一開始要人們存錢會很困難，因為人們會接受不了自己的財產變成了存摺簿中的一個數字，覺得拿著一塊塊金子銀子感覺好像比較實在。Amazon 提供了和紙一樣好看的電子墨水、和書本一樣翻頁感覺、讓你可以輕易買書或瀏覽書本的系統，一個可以讓你在書旁註釋鍵盤，還鄭重地說你不需接駁電腦便可以使用 Kindle。這一切一切都只是為了告訴大家一件事，就是你在 Kindle 買一本書，就像你買了一本實體書回家一樣。好不容易人們才開始慢慢接受電子書，這次事件簡直是在提醒大家，你是可以看，可以聽，但書仍然是在 Amazon 的手上的，也在提醒大家，你「擁有」的書，仍然是電腦世界中的東西。Amazon 最不希望聽到的應該就是「我比較喜歡實體書，因為在 kindle，即使我付了錢，我也我感受不到自己真的買了一本書回家。」吧，建立信任是十分漫長的過程來的。 儘管我明白這次是十分個別的事件，我也不認為 Amazon 是故意和用戶作對，經過此事之後他們也定必會更小心，不會那麼容易賣錯未授權的書﹝雖然 Dell 第一次出錯時大家都是這樣說﹞，但信任永遠都是破壞容易建立難的，希望 Amazon 可以好自為之吧。 加入MMDays在facebook的粉絲團 隨時閱讀最新文章]]></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這則新聞我猜有不少人已經談過，甚至好像已經過時了﹝網絡新聞真快過時﹞，但我還是想談一談我的感受。</p>
<div class="wp-caption aligncenter" style="width: 460px"><img src="http://g-ecx.images-amazon.com/images/G/01/kindle/nell/photos/bookstack-hero-01._V244132742_.jpg" alt="Amazon Kindle DX (Source: Amazon.com)" width="450" height="257" /><p class="wp-caption-text">Amazon Kindle DX (Source: Amazon.com)</p></div>
<p>在數星期前 Amazon Kindle 的市場發生了一件事件，就是 Amazon 因為錯誤把未授權的書賣給用戶，所以擅自把用戶之前買下的電子書刪除掉，再把錢退給用戶。另一方面，Google 也聲稱他們可以隔空把用戶的 Gphone 中不合理不合法不合適&#8230;&#8230;﹝一百個原因﹞&#8230;..的軟件刪掉，只是他們仍沒有需要執行而已。我很喜歡 Gottabemobile.com 的說法，「就像你買了一部電腦，幾個月後電腦商在晚上偷偷潛入你家，把你的電腦拿走，之後退款給你一樣」。剛巧我在考慮要不要買一部 Kindle，聽了這則新聞之後，也立刻倒了胃口，把原來已經拿了出來的四百多元放回錢包裏。這個時候我問了一問自己，為什麼我那麼在意這則新聞？</p>
<p><span id="more-7543"></span></p>
<p>最直覺就能想到的是，如果將來要用一本書時，突然發現它不見了怎辦？用 Kindle  來看一些消閒書籍的用戶可能不很在意，反正消閒的意思就是看也可不看也可，也許很容易就可以找第二本書看﹝雖然如果看了一至六集但第七集不見了的話你仍然會想把你的電子書打爛﹞。但新一代的 Kindle DX 的宣傳不是重點提及Kindle是適合大學生用來看教科書用的嗎？試想想如果你在考試之前一晚發現自己之前買的書不見了，你會怎辦？</p>
<p>更重要的是，Amazon 把它辛辛苦苦建立出來的那種「就像你買了一本實體書回家」的感覺摧毀得一乾二淨。實體書除了有紙的質感，和你可以邊看邊寫記下感想的好處外，更重要的是它讓顧客感到他們「買了一件實體的東西回家」。也許在 MMDAYS 的人大都是常常上網用電腦的人，未必可以理解很多人對電腦中的東西總是有些戒心。要令人覺得自己「買了一件東西回家」是令人們接受各種電子化產品的一個大難關啊。情況就好像在一些較落後的國家推廣銀行服務一樣，一開始要人們存錢會很困難，因為人們會接受不了自己的財產變成了存摺簿中的一個數字，覺得拿著一塊塊金子銀子感覺好像比較實在。Amazon 提供了和紙一樣好看的電子墨水、和書本一樣翻頁感覺、讓你可以輕易買書或瀏覽書本的系統，一個可以讓你在書旁註釋鍵盤，還鄭重地說你不需接駁電腦便可以使用 Kindle。這一切一切都只是為了告訴大家一件事，就是你在 Kindle 買一本書，就像你買了一本實體書回家一樣。好不容易人們才開始慢慢接受電子書，這次事件簡直是在提醒大家，你是可以看，可以聽，但書仍然是在 Amazon 的手上的，也在提醒大家，你「擁有」的書，仍然是電腦世界中的東西。Amazon 最不希望聽到的應該就是「我比較喜歡實體書，因為在 kindle，即使我付了錢，我也我感受不到自己真的買了一本書回家。」吧，建立信任是十分漫長的過程來的。</p>
<p>儘管我明白這次是十分個別的事件，我也不認為 Amazon 是故意和用戶作對，經過此事之後他們也定必會更小心，不會那麼容易賣錯未授權的書﹝雖然 Dell 第一次出錯時大家都是這樣說﹞，但信任永遠都是破壞容易建立難的，希望 Amazon 可以好自為之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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