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Mr. Valentine’s Day

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這本書主要在提出一個新的 term: Creative Class,而與傳統的 Working Class、Service Class 有所區別。為什麼要特別新造一個 term 呢?實在是因為今日社會「創意、創造」的經濟價值,已經占據了全世界產業鏈最上游也最重要的位置。除了工作屬性的定義之外,這群能夠從事創意活動的人,又無獨有偶的具有某些特性以及傾向,也因而使得整個社會與文化產生了質的變化。因此作者將這群人從籠統的所謂白領階級更進一步的分割出來,作一個總體的觀察與分析,並冠上了這個好像還滿炫的新名詞:Creative Class。

作者 Richard Florida 本身是 Carnegie Mellon 的教授,而要說起原本學術研究上的興趣的話,在於地域經濟學。這為這本書的風格與內容帶來兩個影響。

首先,如果以一本閒書(閒暇之餘可以翻一翻的書)的標準來看的話,會發現這本書其實是沒有那麼「閒」的,與其說是閒書,倒不如說是一本較為平易近人的學院教科書或是研究報告,反而較為恰當也說不定。架構很清楚,首先佐以數據說明創意經濟的抬頭,間接說明他的研究動機。接著是對 Creative Class 下更為清楚的定義。怎樣的工作我們認為他是可以屬於所謂 Creative Class 呢?而這些人又有什麼共同的特性呢?

第二,把問題定義清楚之後,作者於是本著地域經濟學家的研究興趣提出一個假說:「有創意的人喜歡住在有創意的地方,而創意的經濟價值又是這麼高,所以一個城市或是地區若是想要發達起來的話,就要把自己打造成創意工作者會喜歡的地方。」(大前提、小前提、結論,很有三段論法的味道對吧?)對這一個假說的論述與辯證便是本書的骨架。而諸如「有創意的人喜歡怎樣的地方」、「我們該怎麼打造這樣的地方」之類的次問題則是皮肉。

所以,所謂的創意工作者喜歡什麼樣的地方呢?作者的結論也不令人意外就是了。他們會喜歡的是自由、開放、並且擁有包容多樣化的價值與生活雅量的城市。比方說,作者就自創了一個所謂 Gay Index,也就是同性戀者會喜歡的城市,很巧合的竟與創意工作者挑選他們工作場所有相當程度的正相關。換句話說,一個城市越 gay,越有可能得到創意工作者的青睞…例如 San Francisco,根據作者的調查就是個很不錯的創意城。當然創意工作者不只包含藝術相關的職業,科技業的研發人員也包含在內。一般而言形象迥然不同的兩個族群竟然有這樣的巧合,也是頗有趣的。這也是作者認為之所以可以把這麼多元化的族群統一以一個階級視之的原因,表面上似乎完全不同的工作形態,其成員卻相當程度的共享了許多的價值觀。

而關於這些價值觀,比方說對自由的嚮往,造成職場上工作形態的改變(比方說不再是朝九晚五,而是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工作時間,甚至工作內容,像 Google 的 20% 計劃)以及社會層面的改變(比方以服裝判斷一個人的階級再也不是那麼準確,現在並不是每個收入高的工作者都西裝筆挺等等)在比本書更早一些出版的一位 New York Times 的專欄作家 David Brooks 所寫的《Bobos in Paradise》也可以讀到不少相近的論點,可以互為對照。(Bobos:取布爾喬亞 Bourgeoisie 與波希米亞 Bohemian 頭兩字所組成的另一個新名詞,指涉當代精英除了布爾喬亞式地追求世俗上的成就之外,亦對波希米亞式的自我探尋感到興趣)

而除了城市之間的移動,恰巧我自己在讀這本書的時候正是總統選戰最為熱烈的時候,因此也不禁想到國與國之間的人才流動。雖然作者的看法是稍微有點地理決定論了,不過不可否認的,的確一個環境本身的條件是相當程度的影響了人才的去留。比方說,以台灣來講,有誠品、有好的咖啡館、有小眾電影院的台北似乎就是一個合乎本書標準的城市。而在勞力、資金不斷流往中國大陸的今日台灣,怎樣把產業的最上游留住,而喊了許久的產業升級又要如何作到,我想,關鍵還是在人。怎樣讓台灣的人才想要留著,甚至吸引他國的人才過來創造價值,環境面的改造是一個可行的方向。(當然還有教育,所以《The World is Flat》有相當篇幅著重在美國的教育,尤其是科學教育,不過這就有些離題了,暫且按下)

總之,一本還不錯的書推薦給大家,中譯本書名翻作《創意新貴》。另外,作者後繼作品《Cities and the Creative Class》、《Who’s Your City?》、《The Flight of Creative Class》基本上也是繼續探討這一主題,有興趣的話也是可以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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