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by Mr. Fr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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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多禮拜之前, PTT吐槽版網友指控張懸抄襲, 當時張懸本尊出面滅火, 表明張懸的喜歡MV有抄襲嫌疑, 而當時張懸本尊上網直接留言, 表明這隻音樂錄影帶會全面撤出電視廣告, 誠懇與負責的態度引起網友的一片正面評價(參考連結:當張懸出現在吐槽版的時候). 不過由於預算已經投下, 因此到了8月初這隻MV才全面退出電視媒體. 在8/4日, 向抄襲說不 張懸停播「喜歡」MV這則新聞聲明中, 張懸正式公告不會再播出這隻MV. 不過當中有一點吸引了我的注意, 那就是, 為什麼張懸堅持要說她很”羞愧”?
當抄襲成為參考、雷同是種巧合時,張懸站出來,做了件從沒有人做過的事,停播有抄襲嫌疑的音樂錄影帶,她柔軟又堅定地說,「當唱片公司主管紅著眼眶告訴我,不敢保證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時,我心都碎了,但還是狠心地要求她在聲明上,一定要加上『羞愧』兩字」。
接下去看, 新聞寫道:
在演藝圈的花花世界裡,張懸撤音樂錄影帶只是眾多新聞中的一則,很多人看過就忘了,宣傳也心疼地表示,本來預算就不多,還主動撤掉MV,但在多數人都習慣便宜行事的現在,張懸清楚地說,「必須要有一個人停止這樣的事,那麼我們就再也不用道歉和解釋了
(以上文字摘自聯合新聞網: 向抄襲說不 張懸停播「喜歡」MV)
回頭看看張懸在PTT的板, 7/24日事件剛發生不久, 她如此寫道:
作者 deserts () 看板 Deserts
標題 抱歉
時間 Tue Jul 24 15:24:28 2007
───────────────────────────────────────
我深感羞愧
也除了對大家盡可能表達歉意
我也跟工作人員們說對不起
謝謝妳們至今無盡的忍受和對工作的負責與付出
討人厭的字的音樂錄影帶
還是希望大家願意注意
這支的導演和大家花了很多時間和創意
我真心希望不因別的導演的事
而連帶傷害了他和他作品應得的評價
我很抱歉.
我很抱歉.
–why can’t i get just one kis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195
一路看下來, 真的會為張懸心疼: 為什麼是由張懸承擔這一些呢? 我們都明瞭, 張懸是歌手, 拍電視MV並不是他的專長, MV拍出來有問題, 責任最大的應該是導演游紹, 為什麼張懸要一個人出面承擔呢?
但是如果換個方面想, 如果MV拍得好, 這份讚譽是歸到導演頭上? 還是大家會被歌手搶走風采呢? 滾石系列幾隻著名的故事劇情型MV, 例如無印良品的「是你變了嗎」,「 註定」, 梁靜茹的「勇氣」, 光良的「第一次」和「童話」, 這些音樂錄影帶不但在當時引起轟動, 更連帶提升男女配角的知名度, 像是「是你變了嗎」中的李心潔, 「勇氣」和「第一次」中的蕭淑慎…但是, 大家記得的多半是歌手是無印良品, 是梁靜茹, 劇情如何為愛痴狂, 但是有多少人記得這些MV的導演名字都叫作周格泰? 另外同樣也是很知名的蔡健雅「無底洞」, 「陌生人」, F.I.R「我們的愛」, 胡彥彬「Waiting For You」…, 又有多人叫得出導演是林錦和?
因為唱片包裝體系就是這樣; 不, 應該說整個資本主義社會的包裝型態模式就是這樣. 當大家去麥當勞排隊搶購Hello Kitty的時候, 腦海中出現的是「美國來的麥當勞」與「日本來的Hello Kitty」, 壓根不會想到那應該是「大陸出口的廉價紡織品」; 當我們穿上Nike球鞋, 喝下可口可樂的時候, 也不會想到它來自「東南亞與拉丁美洲的血汗工廠」. 同樣的, 在唱片工業當中, 歌手就是站在第一線販賣的品牌形象, 當一個歌手成功, 大家記住的只有歌手本身, 我們看不見幕後推手的群策群力(如唱片企劃文案, 唱片製作人, 經紀公司, 造型髮型師, 錄音師, MV導演…), 最大利益得主是歌手本身; 那麼當MV導演犯錯的時候, 難道把錯通通推到導演身上就是公平的一件事嗎? 歌手可以不用一起承擔任何風險?
和張懸相同的情況前一陣子也發生在孫燕姿身上. 導演賴偉康拍的這隻「咕嘰咕嘰」同樣也被爆出抄襲疑雲:
這隻MV當中棒棒堂男孩不斷替孫燕姿搬桶子, 好讓孫燕姿在上行走的片段其實是”參考”自Sophie Ellis-Bextor的Mixed Up World
同樣是抄襲, 同樣是被人在吐槽版爆料出來, 華納EMI唱片公司的回應是制式到不行的官方回答:
孫燕姿所屬的唱片公司坦承,「咕嘰咕嘰」是找賴偉康導演執導,導演在拍攝前做功課,找了很多相關的資料,的確有參考其他作品,但參考比重很低,只有MV剛開始約20秒的橋段,其他都是新的創意。
(摘自自由電子報 – 燕姿發片風波多 咕嘰咕嘰MV 被爆抄襲)
站在唱片公司的立場, 為了不影響孫燕姿這個商品的形象, 趕快以公司名義發表聲明把責任推到導演身上, 是最保險的做法. 以上的想法其實不難理解. 但是這種損害控制手段–把歌手抽離的做法, 難道大家不會感到一絲絲的不對勁 : 好不公平的遊戲? 今天MV拍得好, 鎂光燈的焦點都會放在孫燕姿身上; MV拍不好挨罵, 要負全責的是導演, 孫燕姿可以全身而退? 更令我感到可怕的是, 孫燕姿在這事件中徹底的被當作一個棋子, 好像唱片公司說什麼就是什麼, 她自己的意見呢? 她自己的態度呢? 那個唱著
我愛上讓我奮不顧身的一個人 我以為 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
然而橫衝直撞 被誤解 被騙 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後 總有殘缺
我走在每天必須面對的分岔路 我懷念 過去單純美好的小幸福
愛總是讓人哭讓人覺得不滿足 天空很大卻看不清楚 好孤獨
有個性的孫燕姿去哪了呢? 還是說,「天黑黑」當中那個個性鮮明的形象一樣也只是塑造出來的呢?
所以我想這是為什麼張懸這次幾句簡單的留言會在網友間引起這麼大迴響的背後原因. 因為張懸清楚的了解到, 唱片工業的功勞絕對不是一個人可以建立起來, 而責任也絕對不是只該由導演負, 身為歌手, 雖然拍攝手法的決定權不在她, 但是拍攝的效果卻會算在歌手頭上, 因此她二話不說扛下道歉的責任, 從頭到尾也沒有對導演公開發表抱怨之意. 而更重要的是, 她在事件中明確的表達出自己的態度和立場, 那就是堅持原創. 她的態度不只有在唱歌的時候會表現出來, 而是體現在整個外在行為, 甚至影響到整個唱片宣傳操作. 張懸當然大可以說那是導演的錯關我什麼事, 但是她不但道歉, 還用了羞愧兩個字. 為什麼她要說羞愧? 因為她要表達她與背後工作人員的懺悔之意.
張懸清楚地說,「必須要有一個人停止這樣的事,那麼我們就再也不用道歉和解釋了」。「我不怪導演」,張懸一再強調,「但這是個有文化的產業,現在都已經2007年了」,唱片公司願意認同她的決定,張懸很感激,「為了這個我會更努力做宣傳」。
(以上文字摘自聯合新聞網: 向抄襲說不 張懸停播「喜歡」MV)
為什麼張懸要說羞愧? 因為她和我們一樣期許唱片工業是一個有文化的產業啊. 所以當抄襲事件發生, 並不是一個導演的錯, 更多時候是整個產業風氣都默許這樣的行為發生; 既然唱片工業由眾人建立的, 怪罪單一對象並不公平, 更多時候是否應該要訴諸整個產業的價值觀呢? 張懸口中的”有文化”的唱片工業, 抱持的是什麼樣的價值呢? 這個文化, 又是要怎麼建立或傳承下去呢?
張懸的事件是一個開始, 我們期許能看到一個更尊重原創音樂, 更少抄襲的文化工業, 雖然我們知道, 這很難, 很難.
文章的最後, 要對部分上次有留言的網友一些回應. 有人看不起Ptt TuTsau版那樣的批評環境, 然而民主國家應該就是要容納批評的意見, 甚至是罵髒話的空間吧? TuTsau版的確不雅, 但是那至少也是一個發言/發洩的管道, 我們應該尊重; 更何況, TuTsau版的批評, 不見得通通都是言之無物的發洩文, 有時候也是有值得一觀的意見. 就連張懸自己也在板上”抱歉”的推文當中說
推 deserts:也請不要再去兔曹版維護,還給他們應有的發言空間. 謝謝. 07/24 15:28
→ deserts:很抱歉. 07/24 15:28
另外也有網友對張懸的舉動感到很激賞, 表明會買一張來聽聽. 對此我想張懸可能會不太高興, 因為她在新聞中說
「我絕對不說『請你們支持我』,因我這人沒什麼好支持的」,率性的她還要歌迷先不要買專輯,「等聽過再說,我不要他們買了後悔」,張懸說。
那麼大家還是來聽她的歌吧.
討人厭的字MV
模樣MV
參考連結:
過去的今天:
- PlurkTop 轉噗排行榜 - 挑戰如何找出 Plurk 上最新熱門話題 - 2009
- 創新原型 - 2008
- 救甘興A的Hinet HiChannel與不知該怎麼說才好的老三台... - 2008
- Geek的飾品 - 2007
- 創意封面借位 - 2007
- 機器翻譯的漫長等待: 談 Web 2.0 翻譯的可能性 - 2007
- Ron Mueck -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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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直不就是這樣,又何苦去推擠這樣的文化。以前的的綜藝節目到現在還不是大部分跟著國外的腳步走~
速食角度下,台灣養成我不做研發只做生意的環境,是有目共睹的。
不過有省思到也是好事一件
說到周格泰,我唯一的印象就是,他的 MV 都很長!去 KTV 不能點太多,會浪費時間浪費錢!
這就是張懸!
筆誤:孫燕姿推出 “咕嘰咕嘰” 一曲時已跳槽到 EMI 科藝百代唱片公司,非華納唱片公司
感謝Max的指正, 已改正, 謝謝
那個…問個題外話…
純粹想釐清一個問題
雖然說她要大家先聽歌
像這樣把整段MV放到網路上分享會不會有版權問題呀?
To asianli,
照理來說是會的.
不過這些影片不是我放在youtube的, 我只是引用連結
[...] 為什麼張懸要對抄襲道歉 Posted by Mr. Friday [image] 兩個多禮拜之前, PTT吐槽版網友指控張懸抄襲, […] [...]
To asianli:
我覺得是還ok啦,其實這些影片在張懸自己的官網也是看得到的。這樣也許也比較符合張懸自己的想法吧
我覺得你分析的很實在也很中肯,不過就如果前面網友提醒的,那些MV的超連結要另外些作些處理的好。
To netneto,
唔…引用youtube的影片算不算侵權我不確定, 但是這樣這個blog上所有youtube連結不就全部都要下架@@…
如果引用YouTube的連結有問題的話, 那這個站怎麼辦?
http://www.wiidoor.com
那黑米麼辦?
http://www.hemidemi.com
那FunP怎麼辦?
http://www.funp.com
那大家怎麼辦? 網路還要不要用?
關於 youtube 上面的影片責任歸屬,根據各家的說法,侵權的是「上傳該影片的使用者」,引用的人「目前」是沒有責任的。
也因為如此,現在台灣的新聞電視只要打上「取自 YouTube」就可以臉不紅、氣不喘地播放任何他們想要報導給觀眾看的影片。
不過,這樣的行為,就像有人去偷來一件衣服,明明知道是偷來的,但還是拿來穿在身上。我是覺得這樣很怪…
原本就是違法侵權的東西,不會因為放到網路上就變成合法,只是變模糊了點…
我想如果少了這些上傳的MV,唱片公司也會少了很多打歌曝光的機會,
只要不是提供給人下載音源的話,上傳MV收看應該目前還是OK的吧?!
覺得很怪的話, 就不要勉強自己使用這些網站.
不然沒有說服力…
個人感覺,孫燕姿的那個 MV 其實應該不算抄襲,雖然很模糊,但我覺得模仿不算是抄襲吧。
很多科技上產品的新技術都是從舊有的產品得到靈感,就算功能完全相同,只要名稱與使用的技術不同,就沒有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當然也不是抄襲。
這我也不是全然的了解,但我真的認為,模仿也是一種進步的方式之一。
[...] 為什麼張懸要對抄襲道歉 [...]
對我而言..
孫燕姿的形象早就在埃及沉沒了..
在台灣是非觀念真的很淡薄
從政的人如此.從商的如此.從娛樂的更要提什麼呢
在日本..不二家用過期牛奶
負責人和主管一排躹躬道歉.產品下架
藝人未成年吸煙.喝酒被拍到
就要被冷凍.不管你名氣多大
在台灣藝人吸毒.還沒關前還可以預錄集數
等出來開party慶祝.節目照接不誤
不知是台灣人太好騙.還是沒有是非觀念
說真的聽完一定會想買
[...] 為什麼張懸要對抄襲道歉 [...]
喜歡性格直率的她,因為如此去買了一張來聽聽。